2013年1月28日,國務院辦公廳公開發布《近期土壤環境保護和綜合治理工作安排》文件,指出中國“土壤環境狀況總體仍不容樂觀,必須引起高度重視”。文件提出了政府近期工作目標,即到2015年,全面摸清中國土壤環境狀況并建立例行監測制度,力爭到2020年建成國家土壤環境保護體系。
對中國這個已經成為全球第二大經濟體的國家來說,環境污染無疑是邁向現代化最艱難的障礙之一。雖然治理每天都在進行,局部領域也曾小幅改善,但總體卻難稱理想,甚至還在不斷冒出新的問題。當人們還來不及為經濟高歌猛進歡欣鼓舞的時候,仿佛猛然間發現,環境污染已由工業向農業轉移、城區向農村轉移、地表向地下轉移、上游向下游轉移、水土污染向食品鏈轉移,面對環境污染的遍地開花,不僅“吃什么喝什么”,就連“呼吸什么”都成了不小的難題。
環境污染中,土壤的污染近年來日益引起社會的嚴重關注。早在2006年,環保部公布的數據就表明,中國是全球土壤污染最嚴重的國家之一。據不完全調查,中國受污染的耕地約有1.5億畝,另有污水灌溉耕地3250萬畝,固體廢棄物堆存占地和毀田200萬畝,三者合計1.85億畝,占中國耕地總量十分之一以上。環保部公布的上述數據,其實是上世紀90年代末的數字。眾多研究土壤污染的學者,根據實地調研和研究,認為當前土壤污染數據肯定高于十多年前。
如果說數據還略嫌空洞,那么土壤污染的現實威脅公眾早已感同身受,2009年湖南瀏陽鎘污染、2011年云南曲靖鉻渣污染、2011年浙江臺州上百村民血鉛超標、2012年廣州番禺的毒蔬菜……近年來此起彼伏的環境污染事件哪一件不是觸目驚心?
嚴峻的土壤污染問題逐漸進入了決策層的視線。繼去年10月31日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嚴格管控土壤污染環境風險”之后,此次發布《近期土壤環境保護和綜合治理工作安排》,則可視為相關工作進入實質操作階段的標志。
研讀這份“工作安排”,不難發現其中凝聚了專業人士的智慧。如文件中“對已污染耕地實施分類管理”、污染嚴重的耕地“地方政府依法劃定為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等表述,正是土壤界學者多年來深切的呼吁。在這些專家看來,大量耕地被污染還不是最可怕的,真正可怕的是這些耕地一直在照常生產農產品,而且這些農產品還在市場上自由流通,人們或因不知情、或因不知危害之嚴重、或出于無奈,一直在食用。
盡管有了決策層的決心,集中了社會各界的智慧,但土壤污染防治無法指望立竿見影。就目前而言,摸清土地污染家底、建立包括例行監測在內的預警機制、加快土壤污染防治專項立法,應為當下的三大要務。媒體披露,環保部和國土部曾于2006年聯合開展“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這是中國首次土壤污染普查活動,但普查結果迄今未公布。不言而喻,在對土壤污染家底都無法確知的情況下,相關預警機制的建立和立法的啟動都近乎無源之水。更重要的,這也關系到公眾的一項重大知情權。
土壤污染防治的專項立法一直為社會所關注。“工作安排”提到,“研究起草土壤環境保護專門法規,制定農用地和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土壤環境保護、新增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被污染地塊環境監管等管理辦法”,可以相信,專項立法啟動之期并不遙遠。
以上三大要務迫在眉睫,但鑒于立法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個提醒也許并不多余,這就是在專項立法生效之前,針對土壤污染,中國的現行法律并非只能望洋興嘆。在污染訴訟領域,《侵權責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相關法律都為公眾提供了維權的利器,而且隨著公眾環保維權意識的增加,起而捍衛不受污染不受毒害權利的人們只會越來越多,關鍵在于司法必須作為,不能讓“立案難、偵查難、起訴難、審理難”成為熄滅公眾維權熱情的冷水。
我們一直將大地比擬為“母親”。拯救重病中的“母親”,是在這塊土地上棲息的每一個人的責任。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