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欠薪入罪,終于有了明確標準。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司法解釋,明確什么是惡意欠薪“數額較大”。對正為討薪發愁的農民工,這無疑是更有力的法律支撐。
實際上,惡意欠薪入罪已快兩年,但全國僅有120人因此被追刑責。其中有依法維權成本太高、渠道不暢的因素,也有法律規定比較原則、難以落實的原因。確定相關標準、細化具體規定,才能讓法律武器真正“揚眉劍出鞘”。
說到底,欠薪是個法律問題,討薪需要法律托底。僅僅有道德義憤,難以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從各種討薪新聞中,能看到農民工的無奈,更能看到他們對權利救濟渠道的渴盼。以法律手段,加重欠薪處罰,不僅能在維護公平正義中展示法律的尊嚴,更能在救助弱勢群體中體現法律的力量。
“有錢沒錢,回家過年。”春節將近,希望在法律的保護下,農民工兄弟們都能拿到薪水,回家過個好年。(呂曉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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