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后,社會上出現了許多反腐建議,有專家學者提出“特赦論”,建議特赦貪官,以換取他們對政改的支持;也有專家建議官員公開財產,不過是全部公開還是從新提拔的干部開始公開,爭議很大;還有專家建議搞群眾運動式反腐,另一部分專家則堅決反對,多種聲音,莫衷一是。日前,部分反腐專家、學者聚集在湖南省韶山市,深入探討十八大后的反腐新形勢,而上述引發社會爭議的熱點問題,也正是他們關注的重點。(1月21日《中國青年報》)
“專家建議赦免部分退贓官員以換取他們支持政改”,2012年12月17日,當這條《京華時報》刊登的新聞出現在各大門戶網站首頁的顯著位置時,許多人才赫然發現,竟然有專家提出了這樣“不可思議”的建議。其實,這并不是什么新鮮話題,包括前段時間的所謂“貪官”免死之類的也一樣,已經有幾年了。
筆者認為,貪官特赦論首先在老百姓這一關肯定過不去。腐敗是對國家與民族危害極大的犯罪行為,老百姓對腐敗分子深惡痛絕,必須零容忍,必須嚴懲,絕不能網開一面。其實,并不需要多高深的知識,只有稍微動一下腦子,就不難發現這種說法的真實目的和其荒唐的邏輯。特赦貪官,到底誰說了算?顯然,不是政府,特赦貪官就只能是民眾。但是,民眾又有這么大的權利嗎?顯然,這種權利并不在民眾的手中,如果要民眾特赦貪官,那么必須建立在權力掌握在人民手里,而且貪官們也都認罪伏法,并悔過自新的前提之下才有可能。
政改須得反腐,反腐勢必遭到貪官阻撓,有專家建議特赦貪官尋求貪官們對政改的支持,卻又擔心民意不答應,這是一個怪誕邏輯。專家的意見近于空談,沒有認識到腐敗產生的根源以及復雜性。腐敗根本原因是人性,找不到腐敗的病因,就不可能開出對癥的良方。反腐防腐是系統工程,是永不停歇的工作,關鍵在于建立一個長效的機制,任何畢其功于一役的想法都是幼稚可笑的。
人固有私心,固想貪腐,但不能說貪官天生就是壞人,是制度的不健全膨脹了他們的貪腐之心,好的制度使壞人變好,壞的制度使好人變壞。制度創新,不僅對反腐倡廉有顯著作用,而且對于政府自身建設也具有積極的意義。政府自身建設,不僅決策要科學,讓專家參與,決策要民主,讓各個方面參與,而且具體的實施也要讓公民有參與的途徑,讓公民能夠通過參與過程來實現參與權,并以此對政府行政運作進行有效的監督。
“貪官特赦”不能與“高薪養廉”劃等號,但腐敗也并非不可治理。只要我們對黨政和部門“一把手”的權力進行實質限制和制約;減少政府審批、分配資源,以及制定產業政策和干預經濟的權力;同時降低對輿論管制,加強人大作用,再輔之以財產公示之類制度,是可以大大減少腐敗的。(羅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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