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合肥市紀委獲悉,已被查出非法侵占回遷房8套的合肥市新站區站北社區原書記方廣云,早在2005年因非法出售集體土地已被撤職,但該撤職決定在此后長達6年的時間里未被切實執行。日前,合肥市瑤海區紀委因當年執行紀律處分不力被通報批評。(1月8日新華網)
很難想象,已被查出非法侵占回遷房8套的“合肥房叔”方廣云,其實2005年就被撤職,但卻堅挺不倒,官照當、祿照享。按理說,“合肥房叔”方廣云擔任的只是合肥市新站區站北社區書記,屬于小小的芝麻官兒,但不知其有何特殊能耐,居然使合肥市瑤海區紀委這只貓懶睡不起,對已被撤職的方廣云格外開恩,任由其“逍遙法外”。如此“在其位不謀其職”的紀委要它作甚!
可以講,我國現在問題官員層出不窮,除了他們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質不高以外,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同級或上級的紀委部門存在慢作為或不作為現象,使黨紀國法成了傷不著人的雞毛撣子。官官相護的結果,不僅讓問題官員得不到必要的懲處,讓他們繼續在違法亂紀的冰面上滑得更遠,而且玷污了黨的形象,引發群眾對黨和政府的強烈不滿。
我國實行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任何人都無法外之特權。而要做到依法治國,必須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有法必依是依法治國的中心環節,執法必嚴則是依法治國的關鍵。我們的某些監管機關,談起這些大道理比誰都懂,但在實際工作中近乎白癡。試想,一個因違紀而被撤職的官員,憑什么能6年堅挺不倒?“合肥房叔”現象,在我國絕非個別,沒有預防腐敗、懲治腐敗的堅定決心,大大小小的“合肥房叔”還會有滋有味地潛伏于官場,盡享人世之繁華。
合肥市瑤海區紀委因當年執行紀律處分不力被通報批評,這樣的違紀成本可能過于低廉。有關部門不妨認真挖一挖合肥市瑤海區紀委不作為的潛在原因,看是否有“貓鼠同吃一鍋粥”的情節。(錢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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