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30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參加一個世界艾滋病日活動時,曾明確強調:艾滋病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對艾滋病的無知和偏見,以及對艾滋病患者的歧視。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都是我們的兄弟姐妹,全社會都要用愛心照亮他們的生活。然而,一個多月之后,廣東省教育廳在發布的《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征求意見稿)》中,就表示包括艾滋病在內的多項病癥患者,都不能被錄用為教師。
在很多公益人士看來,這一做法顯然涉及到對艾滋病人的就業歧視。一如北京益仁平中心常務理事陸軍所認為的,這違背了艾滋病防治條例和就業促進法的相關規定。而需要看到的是,意見稿中的這一規定并非本次才增加,僅僅是繼續保留之前的版本。這意味著在教師錄用方面,制度性的就業歧視乃作為一種傳統存在,要打破它,有著超乎人們想象的難度。
甚至,可以直白地說,中國社會目前對于艾滋病人的歧視現象還非常普遍,對于艾滋病所持有的錯誤、扭曲觀念還非常深厚。在一些陳舊的夾雜著道德評判的認知體系中,艾滋病如同洪水猛獸,與艾滋病人接觸充滿了風險。他們并不明白,艾滋病只有血液、母嬰和性三種傳播途徑,日常的教學工作不可能造成病毒的傳播。
面對根植于社會的錯誤觀念,原本也不用感到意外,畢竟一般民眾對于這一目前還缺乏根治手段的病癥,抱有恐懼乃是一種本能。但人基于本能的恐懼可以通過科學的認知進行消除,個體在了解艾滋病、走近艾滋病人的前提下,就能消除不必要的恐懼。諸如政治領導人、公眾明星公開與艾滋病人進行日常接觸,則更被視為是一種值得推廣的宣傳途徑。
當然了,扭轉錯誤的社會觀念,需要廣泛的宣傳,更需要制度層面的反對歧視。例如,在求學求職等一些正常的社會行為中,確保艾滋病人不受歧視,獲得公平的待遇,將在很大程度上維護該群體的正當權益,也會對消除歧視觀念起到積極作用。但現在,即便執政黨的最高領導人表示要消除對艾滋病人的歧視,在地方性的規章制度中,卻依舊存在與之相悖的內容,這也讓人在感到驚訝的同時更感到憤怒。
在一個現代社會的建立進程中,歷來不乏破除各種歧視觀念的重任。如何濾清對艾滋病人的種種誤解,幾乎可以作為一個社會是否邁進文明門檻的風向標來看待。而這一目標的實現,根本上還是需要在制度上確立一個公平的原則。這一公平性的原則既體現在法條中,也體現在具體的實施中,通過制度的生產和推進,科學的觀念得到傳播,丑陋的偏見和歧視將得到稀釋和化解。
因此,廣東省教育廳發布的征求意見稿,從一開始就在制度上強化了錯誤的觀念,假如得不到糾正,非但無法消除對艾滋病人的歧視,反倒可能加劇社會對艾滋病人的恐懼和排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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