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昨天通過了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互聯網上有一些人反對這項立法,他們大多是網上最活躍的意見表達人士。我們希望這項立法的逐漸落實過程能夠打消社會上的疑慮,凝聚圍繞互聯網健康發展,以及推動中國民主建設的更多共識。
中國互聯網整體上是自由、俠義,但又不太講法律,盛行對個人權利侵犯的江湖。昨天通過的決定有可能成為互聯網全面法制化管理的轉折點,它的大多數條文都直接對應了民眾對互聯網變化的強烈期待。
當然社會也有一些擔心,這主要是因為互聯網雖然有些亂,但近年來扮演了自下而上監督政府的特殊角色。在體制內監督一直沒真正硬起來的情況下,互聯網的監督實現了珍貴的補缺。這是互聯網對中國民主建設的一大貢獻,人們都不希望它的這個作用受到削弱。
從文字上看,昨天的決定里看不出有任何限制互聯網輿論監督的條文或暗示,但一聽說管理,一些人會條件反射地以為,這是政府要借法律這把“刀”削平互聯網的棱角。除了一部分人成心為反對而反對外,也有一部分人產生這種擔心是出于以往的印象和成見。
我們認為,互聯網對輿論監督的貢獻已被全社會看到,它從特殊角度對中國改革的推進,也受到相當普遍的珍惜。在中國不存在存心要把互聯網輿論監督打下去的現實力量,因為這對中國前進沒什么好處,這樣做只能是毀中國。
說到底,如今在中國不可能背離民意基礎做一件有廣泛影響的事,沒人敢做那樣的事,更做不成那樣的事。這次立法能成,恰是民意方向的一次清晰指南。
互聯網不能因為敢于批評就“一白遮百丑”。互聯網急需秩序,而這不僅需要道德的自律,還需要法律的推動。互聯網在對中國社會形成正面推力的同時,它的大量負面表現正在形成頑疾,比如造謠、人身攻擊、侵犯個人隱私等等。它在有些事情上表現得比江湖還江湖。它的這些問題不治,將是中國網絡世界和現實社會的共同悲哀。
消除這些負面因素只能是立法管理互聯網的唯一初衷。其他既上不了臺面,也決執行不了。法進入互聯網,只能使網上游戲規則逐漸清晰化。改革開放以來,還沒有一次中國的立法是把社會倒著推,在幾億網民的眾目睽睽之下,這尤其不可能。
以保護個人信息安全為主要宗旨的這項立法符合絕大多數人的利益,僅憑猜測就否定這次立法的正面意義,這不是文明社會應有的反應過程。我們應當支持立法,用人大常委會的這項決定全面保衛自己的權利,包括一旦有人濫用這項立法試圖壓制正常批評時,我們可以據理據法力爭,澄清法制的精神。
對政府來說,決定既然已出,一定要認真落實,讓廣大人民群眾確實能如釋重負,迅速感受到使用網絡和各種通信設備的更多安全。這些安全感一旦形成,就會主導全社會對這項立法的感受。這將為政府公信力加一個高的正分,很多負面的批評將隨之煙消云散。
政府同時需要繼續鼓勵網上的正常批評,全力避免個別官員出于私利濫用這項立法打擊批評者。那樣的情況將嚴重損害這項立法的權威,也必將給政府形象制造新的危機。
我們相信沒有人會反對能夠為自己的合法權益提供更好保護的網絡。對眼下的爭論,最好的辦法就是堅決落實立法來化解它們,眼下很可能是中國互聯網發展的一個關鍵路口,越過它,互聯網就猶如走出了幼年期,中國社會也必將增加一份特殊的成熟。
(原標題:網絡立法,須用安全感沖散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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