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版《反腐倡廉藍皮書》發布會暨第六屆廉政研究論壇19日在北京舉行。會議發布了最新的中國反腐倡廉建設報告,主張有效規制權力,加強反腐倡廉制度建設。(11月20日人民網)
腐敗問題是世界各國的通病,在我國發展勢頭尤為迅猛。腐敗不僅損壞公職人員個人形象,還破壞了法律的權威與尊嚴,甚至可能動搖中國共產黨的執政根基。當前,反腐倡廉呈現“成效明顯和問題突出并存、防治力度加大和腐敗現象易發并存”態勢,離公眾心中的反腐期望值還有很大的差距。怎樣消除公眾對腐敗現象的“痛感”與“麻木感”,還社會一個風清氣正的官場環境,是紀委監察部門的頭等大事。
“網絡曝光”“干部舉報”“情婦出賣”“民眾反映”……皆是反腐的有力武器。可若將反腐倡廉建設的“救命稻草”系于此種“治標不治本”的反腐方式上,只能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庸醫手法,絲毫達不到“對癥下藥、鏟除病根”的良醫之效,也就不能動搖腐敗之“根基”。
當前,腐敗現象呈現多樣化的趨勢,由收受錢財的“硬腐敗”轉為接受服務的“軟腐敗”;由個人受賄的“小腐敗”轉為集體牟利的“大腐敗”;由單一出事的“個體案”轉為“拔出蘿卜帶出泥”的“群窩案”。針對腐敗現象的多樣性,筆者建議,用“制度化”手段治理腐敗問題。健全國家公職人員教育培訓制度,不斷提高個人修養;健全法律監督體系,提高國家公職人員依法行政水平;健全違法懲處機制,加大對違法國家公職人員的懲罰力度;盡快制定并實施官員財產申報制度,對個人及家庭財產及時公開,自覺接受紀檢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健全的法制是遏制腐敗行為產生的最有力武器,反腐“攻堅戰”亟需“制度化”手段。只有加強落實常態化、制度化的反腐手段,才能達到根除腐敗土壤的效果,才能保證官員內部系統的自潔自凈能力,才能讓公眾信任整個系統監督機制。(浪之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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