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條關于“黃花崗七十二烈士墓園東半部將變身動漫城”的消息,引得網絡熱議。但究竟是要“墓園東側全線向西后退50米”,還是靠近創意大道一側改建500米的“通透式圍墻”,各方說法莫衷一是。越秀區科技和信息化局昨晚稱,“黃花崗公園局部改為產業園”傳言不屬實,“目前黃花崗公園圍墻及旁邊的人行道仍維持原狀”。
或許,這次真是虛驚一場?但圍繞黃花崗烈士墓園,究竟有否相關改建工程(或是動議)存在呢?據廣州市文廣新局的通報,該部門今年8月確曾收到市林業和園林局對黃花崗公園的“咨詢函”,內涉兩個工程,一為臨時性借用“圍墻內356平方米用于交通疏解”,其二則是“配合越秀區創意大道建設項目”的部分圍墻改建,而二者至今未正式報批,也未施工。
對于后一個工程,與越秀區創意大道相關的圍墻改建,盡管如越秀區有關部門最新回應所言,“目前仍維持原狀”,但吊詭的是,就在12月5日,本埠媒體曾有一則“市人大代表視察越秀區創意大道”的報道,其中便提及“黃花崗公園靠太和崗創意大道500米的圍墻預計最快在春節前拆除”。這又究竟是怎么回事?
看起來,在相關報建手續尚未具備的前提下,越秀區一些部門貌似已對圍墻的“通透式改建”胸有成竹,跟視察的人大代表如是說,跟媒體亦如是說。盡管,黃花崗公園方面基于“實體圍墻可能更有利于文物的保護”的想法而一直希望保持現狀。程序是否開始走是一個層面的問題,但報建程序被一些機構潛意識地認為僅是“走程序”而已,則可能是更嚴重的問題。如果報建審核程序形同虛設,則對城市文化遺跡保護的程序與制度性設計,是否終究都難免“合法合規”動工這個必然?
事實上,對黃花崗拆建疑云的擔憂,并非僅是對個別現象的公共憂慮。在包括白云隧道工程等議題的討論過程中,“未立項,未報批”的部門回應人們并不鮮見,問題在于一不留神的翻云覆雨間,原本那些曾被堅稱的“沒有的事”,總是瞬間便異化成了“同意呢,同意呢,還是同意呢”的被逼受限選擇。市民對公共議題進程的不確定,不獨個別案例,而是普遍現狀。此次黃花崗公園的拆建疑云,人們對“目前仍維持原狀”的回答,很難報以欣慰的微笑,便是因為大家仍舊無法確定,那句滿是限定詞的回應,明天一早是否就情勢變更了?
市民與政府部門,在對社會公共議題的節奏把控與程序知情層面,存在權力與時間的不對等,而這恰是政務信息的及時公開所應當盡力消弭的問題。政府決策所關系的公共利益,包括對城市文化、歷史的尊重與保護,都應當有更及時、更充分的信息溝通。征求民意不僅是一個必走的程序環節,更應成為貫穿決策全程的施政價值觀。(南都社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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