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患者小峰(化名)在手術前被查出攜帶艾滋病病毒,屢次遭醫院拒絕手術。在轉入第三所醫院時,小峰私改病歷隱瞞病情,最終手術順利進行。專家表示,醫療機構不得因就診的病人是艾滋病病人,推諉或者拒絕對其其他疾病進行治療。(11月21日《新京報》)
@武潔(醫生):艾滋病病毒攜帶者手術遭拒,與其說這是醫療機構及醫護人員對艾滋病患者的歧視與偏見,毋寧說是醫療機構以及醫護人員對于手術可能產生風險的擔憂與恐懼。事實上,既然艾滋病病毒通過血液傳播是個最基本的常識,那么,為艾滋病病毒攜帶者做手術,對醫護人員的感染風險,其實是不言而喻的。事實上,手術過程中劃破自己的手,盡管不是頻發,但也絕非鳳毛麟角到可以忽略不計的地步。一旦在艾滋病患者的手術操作中,醫護人員受了外傷,通過血液受到感染無疑是個大概率事件。
按理說,醫護人員當然不能因為有感染風險便往后退,但既然醫生也是人,規避風險也是人之常情,尤其是放在當下醫護人員的手術防護還不夠規范的情形下。面對職業暴露風險,一些醫院的防護措施僅僅是隨便多穿幾件手術服,或多戴幾副手套。而一旦醫護人員遭遇了職業暴露,醫療機構也同樣是束手無策甚至愛莫能助。只有解除了醫護人員的后顧之憂,艾滋病病毒攜帶者的權利才會具備落實的前提。總之,誰來為艾滋病病人做手術,答案其實不在醫德,而更需“職業暴露”的防護與保障機制的落實。
@張海通(醫生):肺癌手術畢竟是一項有一定難度的大手術,而國內綜合大醫院外科手術水平普遍較高,而傳染病醫院在這些學科建設上普遍較弱,所以小峰才出此“下策”。這就需要政府盡快制定相關政策做強各類為“特殊患者”服務的專科醫療機構,不僅要對傳染病醫院提供相應財政補貼和優惠,還應該在傳染病科的醫務人員薪酬待遇、人才培養上給予各種政策傾斜……這樣才能徹底打消“特殊患者”的顧慮,放心到專門的傳染病醫院就醫,讓醫患及公眾都從中受益。
@羅志華(公務員):針對艾滋病患者就醫應有規范的途徑,應明確??漆t院與普通醫院各自的責任。理想的做法是采用“一站式”的就醫方式,由傳染病??漆t院承擔“一站式”醫療任務,不管是艾滋病本身還是繼發疾病,或者艾滋病病人身上的其他疾病,都可以在“一站式”專科醫院內完成治療,縱使疾病復雜,有轉院的必要,也應該由??漆t院來承擔與普通醫院的協調與轉診,艾滋病病人自己拿著病歷到處跑的事要盡量避免。(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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