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長春市政府辦公廳轉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運動員文化教育和運動員保障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規定在訓運動員文化課學習達不到一定要求,則停止參賽甚至退出運動隊。(11月12日《城市晚報》)
在我國早期體育事業相對滯后的情況下,為了國家備選體育人才,降低文化課的要求是可以理解的。因為在大國起步階段,體育種子選手顯得鳳毛麟角,如果從嚴備選就會顯得后備軍匱乏。所謂“塘里無魚蝦也貴”是也。但時代發展到今天,作為一個奧運會金牌排名靠前的大國來說,要真正實現體育的崛起,就必須重視運動員的文化課,提高其綜合素質。
眾所周知,當今各國的體育競技已早非簡單的體能的競技,而是涉及到運動科學和裝備技術科學的輔助性競技。運動員在練習備賽時,需要其有一定的文化課基礎,否則就連一些最基本的科學原理都聽不懂,就更難保證更高更強更快的發展了。就像是一名士兵,最早可能只要求士兵具有簡單的文化基礎就夠了,因為一些戰法和武器裝備都很原始。現在就要求士兵具有更高的文化水準,否則就無法保證優質練兵參戰,難保打贏。
早先各大體育院校招生都是放低了文化課的要求,以至于有人笑言一些運動員“四肢發達,頭腦簡單”。從科學發展的角度看,這種笑言也并非毫無道理。事實上,一名體育運動員在提高體育競技水平的同時,也要重視提高文化水平。反過來,文化水平達標或較高的話,也會很好促進其體育水平的提高。這既有助于一名運動員同外邦運動員的交流,也更有利于自身的良性發展。
前陣子,爆出了不少體育冠軍或知名運動員退役后貧病交加,晚景凄涼的新聞。這除了一些保障體系配套滯后的原因外,也與其文化綜合素質水平不高不無關系。一名運動員退役后,除了有獎牌的輝煌記錄外再就身無長物了。到社會面試應聘時,由于文化水平很低,難以順利進入職場。
加強運動員文化教育,各級少體校、體育運動學校(含職業體育俱樂部)的運動員文化教育教學工作必須要與當地優質中小學共建、聯辦,接軌落實。且從少體校到高等體育院校學生的文化課,也要穩步銜接,不能“掉鏈”。在文化課檢測達標時,一定要從嚴要求。不能流于形式或出現一些運動員花錢買畢業證書代“達標”的現象。
無論是從運動員個人的發展,還是從社會的入世就業乃至是國家的體育事業騰飛來說,運動員的文化達標都顯得那么的舉足輕重和勢在必行。讓運動員文化課與體育課“齊飛”,有何不可?(徐大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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