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上午,蘭州高速公路一輛大型貨車發生側翻,車上價值30余萬元的葡萄遭人哄搶。交警稱,很多人不聽勸告。司機王師傅含淚表示,“這些損失足夠讓我傾家蕩產了”。(9月6日《蘭州晨報》)
這是不折不扣的落井下石,傷口撒鹽。我們不得不正視一個現實:參與哄搶的主角,不是大奸大惡的壞蛋,而是我們身邊的普通人,或是我們的鄰居,他們甚至是我們的親人。哄搶葡萄的,有不少人還開著車、騎著自行車,甚至還有人打電話,奔走相告著天上掉下的葡萄——面對司機傾家蕩產的災難,那種呼朋引伴的快意、尾隨于蠅頭小利后的悅然,何止令現場的交警與司機絕望?
不往前看,只說今年,各色哄搶事件已經接二連三:5月13日凌晨,京港澳高速車禍,1名司機死亡,車上西瓜散落一地,附近村民聞訊后集體哄搶;4月9日清晨,蘭臨高速上一輛滿載辣椒醬的大型貨車發生側翻,司機受傷,附近村民哄搶辣椒醬……傾家蕩產也好,人死財盡也罷,那些被冀望著代言淳樸與善良的民眾,以瀟灑的姿態,攫取著他人的合法財產。
沒有人看得到葡萄的眼淚,因為他們的眼里擠滿了貨幣化的葡萄。早在2007年,學者孫立平就提出一個概念——“要警惕底層生存生態的惡化,要保護底層生存的社會生態。”具體而言,當“窮人禍害窮人、弱者欺凌弱者”時,底層的墮落就會加速社會秩序的分崩離析。
對車禍司機財產的趁火打劫,已經突破了底線外的底線。一方面,它將最底層的社會生態悲愴地寫在臉上,讓人失望于基層道德的淪陷;另一方面,行為之惡甚于言辭之惡,這種違法的哄搶行為,因法不責眾,往往成為事實上的惡示范,污染道德生態。
面對違法的哄搶行為,當地政府應該鄭重應對,保護受害人的權利,不能不了了之,讓他在面臨被哄搶的絕望后再一次面對制度不作為帶來的二重傷害。
究竟要到什么時候,當我們面對那一車側翻在高速路上流淚的葡萄,才會懼于私產的神圣與威嚴、看到主人的艱辛與憂傷?(鄧海建 媒體人)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