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新政積極探索了政府主導與市場機制相結合的創新形式,放大了基本醫保的保障效用,使“一人得大病,全家陷困境”的現象得到破解,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民生難點有望緩解。
國家出臺大病保險新政,在基本醫保已報銷基礎上,對城鄉居民因患大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再次報銷,要求實際報銷比例不低于50%,解決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
大病保險新政出臺,是個利好的消息。大病保險的保障對象為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的參保人,所需要的資金從城鎮居民醫保基金、新農合基金中劃出,不再額外增加群眾個人繳費負擔。在設計大病保險的保障范圍和目標時,參考了世界衛生組織關于“家庭災難性醫療支出”的定義。總的設計是在平均水平上,使個人不得不支出的醫療費用低于家庭災難性醫療支出的標準。這一新政積極探索了政府主導與市場機制相結合的創新形式,放大了基本醫保的保障效用,使“一人得大病,全家陷困境”的現象得到破解,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民生難點有望緩解。
解決民生難點離不開市場機制和民間力量。大病保險新政最關鍵的就是醫保基金的持續注入,這在不同地區是有差異的,甚至有的地方出現了巨額的醫保金缺口。如果全部通過大幅提高繳費水平,勢必增加民眾的經濟負擔。那樣的話,不僅大病保險的資金來源成問題,而且可能導致一部分繳費的居民退保,而那些本來想進“盤子”的人也會望而生畏,醫保金“池子”里的水就更少了。這樣的結果是大家都不愿看到的。
就在一個月前,“中國鄉村兒童大病醫保”公益基金項目在北京啟動。基金覆蓋地區的患病兒童家長不用出一分錢,將可在當地社會保險賠付之外,另外獲得最高額度為20萬元的商業保險賠付。它開放式的運作方式能確保基金池“水源”充足,其采用公益基金、保險公司、地方政府合作的方式向社會募集善款,兼顧各方的資源優勢。這種多方籌措資金特別是吸納民間資金加入的良性運作模式,非常值得大病保險新政借鑒。
更重要的是,必須啟動建立社會救助體系,通過救助立法調整和確立政府、商業機構和社會組織在救助中的關系,逐步構建由政府主導醫療保障、個人購買醫療商業保險、社會組織開展公益救助三方結合的大病救助機制。只有救助機制跟進,加大公共財政投入,才能拯救患大病者的不幸,切實解決特殊困難群體的個性化醫療訴求,保障弱者的生存底線,讓更多的困難群體都能安全、有尊嚴地生活。(梁江濤)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