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評級過程中的上下其手弄虛作假,必須批評。但更深層的問題是,誰在推動各地醫院這么做?
一次評審八成過關,鄉鎮醫院披掛“三甲”,一些醫院為符合評審標準甚至大量造假,醫院、醫生大量資源精力用來應付檢查。2011年重啟醫院等級評審后,亂象頻出。近日,衛生部開展評審“回頭看”,2011年后新增的240多家三級醫院被宣布無效。
把不合標準的醫院拿下榜單,固然體現了評級要力求嚴肅和客觀,但各地醫院為評審消耗的大量資源已難彌補,政府部門作為評級組織者所支付的公信力,也勢必受損。
各地醫院“爭級上等”的沖動,無非來自兩個方面。一是一旦披上三甲外衣,就可以提高收費標準,獲得更多的科研項目資源,同時吸引更多人就診。可見,醫院上等級意味著更大的利益空間。二是通過大規模評審過關,變相起到申請財政專項補貼的作用。一定程度上,不能說醫院對評級的熱情之舉,完全是自利的,這還折射出醫院、特別是基層醫院面臨的困境。但是,無論出于什么原因,有一點可以肯定,因為評級而可能得到的利益,并不能與患者共享,相反只會損害患者的利益。
一方面,由于評級事關所有醫院的切身利益,因此有條件參評的會參與,沒條件參評的創造條件也會參與,各地醫院評級過程中耗費的大量資源,實際上抬升的是患者的就醫成本,并最終由社會買單。享受財政補貼的由納稅人買單,自收自支的由患者買單。
另一方面,醫院分等級后,鑒于目前的機制,優質資源會向更高等級醫院集中,導致醫療資源進一步失衡。因升級而提高收費標準后,患者就醫成本的抬高也獲得了機制化保證——這是對不合理醫療經營機制的進一步固化。
此外,由于評級制度由行政主導,硬件是否達標、服務質量好壞的評價體系中沒有第三方參與,也缺少可供外部監督的程序,在市場利益的刺激下,完全可能演化為評級方和申請方之間的某種交易。由此,既留下巨大的尋租空間,還損傷了評級應有的公平。
在評級過程中的上下其手弄虛作假,必須批評。但更深層的問題是,誰在推動各地醫院這么做?顯然,根子在醫院等級評審制度,最該評估的不是醫院等級,而是這一制度本身。評估制度的好壞,或許需要專業門檻,但最直接的標準應該是,是否有利于增加公共醫療供給,是否有利于公共醫療資源的合理流動。顯然,醫院等級評審制度對于公共醫療體系完善的正向引導遠小于負面作用。即使醫院管理和醫療救護需要規范,也用不著通過評審加以促進。
醫改尚在半程,因為涉及多方面利益格局而行進艱難。在這個關鍵時期,要做的是如何消解利益格局的阻力,而不是強化明顯不合理的利益體系。從這個角度說,逐利性的醫院評級實在沒有必要。(徐立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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