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第十一次全體會議近日審議了《關于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指導意見》,提出“建立大病保障制度,要把基本醫保與商業保險結合起來,相互銜接、功能互補”。業界人士從中解讀到的信息是,此前已經在部分地區試點的“利用基本醫保基金購買商業保險,作為大病補充保險”的模式有可能在全國范圍內推開。
上個月,衛生部部長陳竺關于“目前基本醫保已覆蓋了96%的人群”、“中國已成全民醫保國家”的表態引發了輿論熱議。媒體在為這一成果振奮的同時,也鄭重指出了基本醫保高覆蓋率下的另一個事實:由于大病保障制度尚未建立,民眾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風險仍然很大,中國醫保的保障水平猶待提高。
正如李克強副總理在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第十一次全體會議上所說,“大病保障是衡量一個國家醫療保障水平的重要標準”。中國的大病保障制度一日不建立一日不完善,基本醫保普遍覆蓋帶給民眾的幸福感就相當脆弱。
《關于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指導意見》,這份正在中央多個部門間進行會簽的文件,有無可能為今后大幅減輕大病患者醫療負擔而扮演重要角色?
答案應該是樂觀的。“建立大病保障制度,要把基本醫保與商業保險結合起來,相互銜接、功能互補”,“指導意見”中提出的這一舉措早已為其他國家所施行,并形成了完善的經驗。雖然由于國情不同,世界各國在包括醫保在內的社會保障體系改革中的方法存在差異,但注重發展市場機制,積極引導商業保險參與多支柱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卻是大勢所趨。市場機制成熟、商業保險發達的國家,社會保障的效率更高,政府則可以投入更多的精力和財力去解決其他問題。而以中國而論,人口眾多,尤其是農村人口和弱勢群體數量巨大的國情必然決定政府無法大包大攬,基本線以上的保障寄望于商業保險,可能是唯一正確的手段。
更重要的是,依托市場機制建立大病保障制度,當下已有不少成功的試點。廣東的“湛江模式”、“番禺模式”,江蘇的“江陰模式”、“太倉模式”,都為解決因病致貧探索出了新路。具體細節或有不同,如“番禺模式”是托管模式,轄區內的三大基本醫保基金由商業保險機構托管,管理費由財政買單,“湛江模式”則為補充模式,當地政府授權商業保險機構提取三大基本醫保個人繳費部分的15%作為大病補充醫療保險,以此提高醫保報銷水平。但從效果上看,在不額外增加政府投入和參保人負擔的前提下,市場化的選擇均達成了政府、參保人、保險公司多方共贏的格局,據媒體報道,太倉大病患者的報銷比例幾乎都在80%以上,這樣的保障力度前所未有。而由于保險公司的進入,醫療機構過度醫療的頑疾也有所改觀。
多方獲益的良好舉措卻一度面臨隱憂,其中要害在于,社保基金按規定必須封閉專用,當一個地方政府決定拿出部分基金購買商業保險時,合法性和安全性都不能不令人質疑。《關于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指導意見》的出臺能否一舉掃清障礙,為商業保險進入醫保領域提供制度支持,值得關注和期待。
一旦從國家層面上明確了基本醫保基金可以購買補充醫療保險,如何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和參保人群保障水平,當為接下來最優先考慮的事項。而要實現這樣的目標,從政府招標開始,到保險公司履行賠付為止,這樣的全過程中就應該減少權力的作用、真正使市場配置資源。雖然目前試點地區的商業保險機構都只能做到保本微利,但鑒于大病醫保商辦必然會給保險機構增加信譽和帶來不可估量的客戶資源,在可預見的將來,這一業務定會成為各商業保險機構激烈爭奪的領域。在這樣的格局下,尤其需要杜絕權力尋租,以確保優質保險機構的進入,否則市場上將出現劣幣驅逐良幣,醫保基本的安全就可能遭遇風險。
(南方都市報社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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