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沒有自己的本科院校,但全國多所名牌院校卻在珠海開設分校,因此珠海成為了典型的“移民大學”城市。(《羊城晚報》7月18日)
珠海采取“引進”的方式舉辦高校,優勢是明顯的。但也出現了諸多爭議,比如,有大學負責人認為,現在珠海的大學生都是“半浮式”的,沒有真正扎根珠海;不少學生也認為,他們只是在珠海過渡學習;而由于這些新學院、新專業設立的時間比較短,高校對珠海的人才效應尚未發揮出來。等等。
這些問題,有一部分是由當地政府的管理、服務所導致;部分則是因學校自身辦學策略所致,沒有理清分校和母校的關系,也沒有發展、建設分校的長遠戰略。
在筆者看來,不能由于分校存在爭議和問題,而否定“分校”辦學模式,反過來,珠海的“分校”戰略的成敗得失,值得下一步發展高等教育時注意。
首先,須理順政府和學校的關系。我國《教育規劃綱要》明確提出,要推行高等教育管辦分離,即政府不直接參與學校的辦學。按照這一精神,政府部門對所有高校(無論母校還是分校),都應一視同仁,不能有身份差別。如果政府部門以這種態度管理高校,不管是政府自己出資舉辦的,還是民間資金舉辦的,抑或是“移民”過來的高校,身份、地位都是一致的。這也就解決了學校和學生“根”的問題。
現實的問題是,由于政府和高校的關系沒有理順,政府部門對待高校,往往有身份和親疏之別。其中,對自己出資舉辦、校長由自己選拔、任命的學校,覺得是“親兒子”;而對于民間資金舉辦,人事、財務與己關系不大的,就比較疏遠。這種情況不僅存在于地方政府,就連教育主管部門也存在。
其次,必須處理好舉辦高校與當地經濟發展的關系。高等教育要為區域經濟發展服務,這是對高校的基本要求,但是,如果辦學僅僅從地方經濟角度考慮,就可能導致高校辦學嚴重的地方化、功利化。目前已經出現一些全國重點院校嚴重的地方化趨勢,如有的重點院校在當地的招生計劃數超過總計劃的40%,甚至更多。
名校在珠海設立的分校當然要為珠海培養人才,但是直接對口珠海的產業培養人才,還是按照學校的辦學定位、辦學特色,培養高素質的人才,讓他們在就業時自主選擇,這大有講究。前者會讓學校的辦學路越走越窄,后者才是辦學的正道。
總體而言,珠海“分校”模式的問題在于未能有效推進高等教育管理體制的改革,探索全新的政府管理學校的模式,并建立現代學校制度。如果能推進這方面的改革,筆者認為,珠海“分校”模式的問題不但可以得到解決,而且這一模式完全可發揚光大,甚至可以引進世界一流大學直接到內地舉辦分校。這不但可以豐富我國的高等教育資源,還可以有力促進高等教育之間的競爭。(熊丙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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