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湖北宜都市二中女教師周玉蘭,在為高三學生送準考證時,遭遇劫匪。搏斗中,她忍住劇痛死死護住準考證。5日,躺在病床上的周玉蘭向媒體表示,孩子們的前途比她的生命更重要。目前,當地警方已介入調查。(6月6日〈京華時報〉)
為了護住659張準考證,誓死與劫匪拼斗到底,即使犧牲生命也在所不惜的壯舉,值得稱贊,但話又說回來,這種代價是不是太大了?而且有沒有必要?顯然,值得商榷。
事實上,不說準考證到底算不算一種國家、集體利益和公民的個人財產,即便是,恐怕劫匪也未必瞧得上。何況,如果準考證真的是不幸連同周老師的錢包一起被劫匪搶走了,對考生而言,不是今年參加不了高考,明年還可以繼續參加嗎?對有關部門而言,不是還有個“特殊情況特殊處理”的辦事原則嗎?
恐怕只有一種解釋比較靠譜,便是一種正確的生死觀和英雄觀,可能在某些國人和某些新聞從業者那里同時出現了錯位或迷失。以至一些人錯誤地認為,要想成為人們心中慕拜的英雄,必須得流點血甚至不惜犧牲生命,而事實上,也只有當一個人既作出英雄般的舉動又說出英雄般的豪言壯語,才被認為有報道的價值。也才可能在社會上產生轟動效應。
然而,在尊重生命和人的生命價值被突出強調和置于一切有價值的物事之首的今天,居然讓生命為高考讓路,不是多少有點放大了高考的意義,忽視了生命的價值,甚至是對生命的侮辱嗎?
總之,作為一種精神,“一不怕苦,二不怕死”,作為一種品質,“大公無私,先人后己,舍己為人”,過去、現在乃至未來都應該提倡。但必須厘清的是:苦與死決不能當作“煮酒論英雄”的首要根據,因為無論何時何種情況,苦與死都只是獻身的一種手段,而不是刻意追求的終級目的。討論公與私,決不能無視生命的價值,何況,何為公,何為私,也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沒有個具體的統一的衡量標準。最后,預祝周老師早日恢復健康。(王志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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