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中國大學生學習與發展追蹤研究”課題組的調查顯示,家庭所在地為省會城市的學生,獲得保送資格的可能性是郊區農村學生的11.1倍。教育學博士、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副研究員羅立祝的實證研究也發現,城市子
女在保送招生制度中獲得的入學機會是農村子女的17.2倍。
不少輿論就此呼吁,應該取消滋生腐敗、造成高考不公的保送生制度。也有人建議調整現行保送生政策,比如給農村學生適當的保送名額。
其實,相較10年前的保送生腐敗問題,近年來在保送生操作中,由于政府部門強化了資格條件,并減少了保送生名額,高校對保送生增加了復試環節,腐敗已得到比較有效的治理。造成農村生和城市生保送機會不均等的原因,主要在于保送資格條件限制。從教育部規定的八類保送資格分析,學科競賽占了一半,結合我國的教育現實,要在全國學科競賽中獲獎的學生,鮮有可能出在農村一般中學,只會是省重點高中以及省“超級中學”。解決保送生政策的問題,關鍵在于進一步推進高校自主招生改革。
首先,如果我國高校自主招生進一步完善,保送生完全可以納入自主招生體系。當前,由于我國自主招生與統一高考、集中錄取制度嫁接,參加高校測試獲得自主招生資格的學生,還得參加統一高考,只是在高考錄取中獲得相應優惠,某些單科突出者將失去進大學的機會。而如果高校自主招生與統一高考、集中錄取脫鉤,經過學校測試被學校自主錄取的學生,不再要求參加集中錄取,那么,保送生制度也就和現行的自主招生合二為一了。
其次,在大學自主招生中,設立校正農村生高考公平的地區教育和家庭評價指標,國家可要求大學自主招生的學生中農村生不得低于某一比例。前不久,北京大學教授文東茅指出,現階段,僅靠“分數面前,人人平等”這種形式上的公平,已不能保障教育實質上的公平。據統計,農村學生和城市學生的高考分數平均相差40分左右。而從發達國家的經驗看,實行多元評價的自主招生正是校正教育公平的調節器。在大學自主招生中,設置有地區因素、家庭因素和多元化指標,對于來自教育不發達地區、薄弱地區和貧困家庭、少數民族的學生,學校將給予加分評價,而且,學校還可靈活地設置面向不發達地區、弱勢群體的招生計劃。
對此有人會擔心自主招生會帶來更多的招生腐敗問題,這是不了解自主招生的實質和運作機制所致。真正的自主招生,核心在于擴大學生的選擇權,建立高等教育的市場競爭機制,當一名學生可以獲得多張大學錄取通知書再來選擇大學時,受教育者必然擁有了知情、參與、監督、評價的權利,在這種情況下,大學要贏得市場競爭,就必須對學生負責,尊重學生權益,同時也必須讓招生過程公開、透明。我國當前的自主招生并不是真正的自主招生,按照自主招生的程序設計,每個學生依然只能獲得一張錄取書,這導致自主招生誤入歧途,變為學校搶生源的手段,并未減輕學生的負擔,也沒有促進高校改革。我們應以正確的自主招生認識,以擴大學生的選擇權為出發點,來推進自主招生改革,如此,困擾我國考試制度改革和教育公平的難題,才能逐漸破題。(熊丙奇 教育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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