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快報》報道,廣東佛山市某大型調味公司,于某日深夜購進大量工業鹽水,涉嫌使用工業鹽水作為加工醬油的原料。據當地有關部門通報,涉案的該批26噸鹽水是用非食用鹽勾兌,該批非食用鹽共購入3噸,其中部分鹽水已用于制作生產醬油,共生產草菇老抽成品90箱,其中65箱出廠銷售,25箱庫存。
當地打擊制假售假固然曝光了問題,但通觀生產、查處和處理的過程,很難讓人拍手稱快,反而令人看到一個食品監管的“問題鏈”,從而對食品安全形勢的走向憂心忡忡。
與隱蔽的小作坊、黑窩點不同,大型調味公司申領了相關證照,有固定廠址,其生產理應被納入質監、工商、衛生等部門的日常監管。在法定的保護、免責和重獎辦法尚不完善的現狀下,群眾舉報需冒較大風險,因此群眾舉報食品生產黑幕暫難常態化,監管部門自身豐富檢查手段、提升監管內功才是關鍵。
當地有關部門通報中,對于該公司不是直呼其名,而使用“某食品公司”、“該單位”,讓人一頭霧水。一方面,監管部門將該公司名號曝光,更利于民眾發現自己買到的問題食品,從而利于搜集證據,并督促公司積極賠償消費者;另一方面,對這類制假售假企業,就應該兌現李克強副總理說的“一定要讓不法分子付出高昂的代價,直至傾家蕩產”。為問題食品生產企業“諱名”,說明在食品監管上過于溫柔。
生產檢查不力,問題發現乏術,該動真格不動,暴露出個別地方食品監管全鏈條脆弱不堪。監管硬起來,民眾才能在家門口安享“舌尖上的中國”。(何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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