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北京市發布公廁管理行業標準,其中公廁中蒼蠅不得超過2只的規定引發熱議。面對外界質疑,北京市市政市容委稱不會派專員數蒼蠅,規定只是行業標準,不具有強制性。
難道只為“嚇嚇蒼蠅”
從北京市市政市容委回應的內容來看,這條“蒼蠅不得超過2只”的衛生標準,其實并不可能對各處公廁嚴格依規實施。那么,公廁新規難道只是為了“嚇嚇蒼蠅”?
其實,很多地方的衛生評定標準中,都有對蒼蠅數量上限的規定,蒼蠅蚊子可能早就成了各地衛生狀況的“試金石”,可惜的是,北京市偏偏明確說出了“蒼蠅數量”并不當真,這就不免給人留下了“新疑舊惑一起議”的口實。
套用一種時髦句式:你數或者不數,蒼蠅都在那里。社會公眾跟公廁新規的“蒼蠅數量”較上了勁,看起來只是北京一城一域的事情,而稍作思索則不難想到,這何嘗不是對各地制定相關社會管理規則的一種警醒:不管是“行規”還是“法規”,既然煞有介事地規而定之了,那就得老老實實地照此行事才對,根本無法落實的規定難免淪為擺設。
司馬童
不必過于“摳字眼”
一則平淡無奇的公廁標準,卻因為“翩翩而舞”的2只蒼蠅,成了“躺著中槍”的又一注解和范例。
平心而論,蒼蠅數量的限定,確有一種無厘頭的笑點暗隱其中。“2只蒼蠅”的標準雖然有點牽強,但也合情合理。這也正如一些食品標準或醫療標準里,允許一定的差錯和不足在里頭,而這并不會對整體的標準造成影響。
在很多城市“一廁難求”的現實背景中,去談“2只蒼蠅”這樣的標準與命題,難免會引起公眾的非議與不滿。
其實,如果真的要求“不得出現蒼蠅”、“不得有任何廢棄物”等,這樣的廁所恐怕只應天上有。如果公共政策為了避免引起爭議而滴水不漏、四平八穩,實際上還遠不如“蒼蠅不得超過2只”般嚴苛清晰,更具有執行力。(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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