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很多大型生產企業一樣,山東魏橋集團也建有自備電廠,但魏橋集團的電廠不但為本集團旗下企業供電,也通過自建電網向其它企業供電。商業用電6毛/度,如果商家用電量大,且與魏橋集團關系好,可以降到5.6毛/度。而國家電網的商業用電是8毛多一度。魏橋集團旗下企業的用電價格不到3毛錢/度,而當地的工業用電價格接近1元/度,這樣的價格優勢吸引了魏橋鎮周邊其它城鎮的企業到魏橋集團來買電。民間自辦電廠、自建電網,打破電網公司的壟斷,讓當地企業和居民用上價格更低的電,為民間經濟的發展注入更大的活力。(5月15日《21世紀經濟報道》)
這一報道讓此前電力部門“6月1日全國采用階梯電價后,現行電價和實際電價之間仍然是價格倒掛”的說法不攻自破。現在的電價成本是否真有國家電網說的那么高,還是根本為了漲價而編出來騙老百姓的呢?否則何以解釋民間自辦電廠的售價不過是3-6毛錢/度,而國家電網的商業、工業用電售價高達8毛至一元,仍每年都在叫虧損呢?
雖然民營電廠的員工待遇比國有電廠差多了,也有不重視環保投入的問題,但同時也存在發電機組效率低下、銷售電量少的弱點,在成本控制方面并不比國家電網所屬電廠有多少優勢。既然魏橋集團能用低效率的機組生產出價格更低的電,說明目前的電價非但不該上漲,反而有較大的下降空間。同是國有企業,蒙西地電、陜地電的實際工商業電價比國家電網公司要低一倍,而工商業電費占全部電費的85%,其中工業占70%、商業占15%。顯然,魏橋集團的低電價并非特例,也不是民營企業比國企更有競爭力,而是破除國家電網壟斷后的必然結果。
想想各地普遍存在的電力部門為員工修建的豪華公寓和別墅、相關單位的各種奢侈消費以及難以計算具體數額的“福利電”、“免費電”,就知道目前的電價成本有多大的水分了。但不打破電力壟斷,消費者和企業就仍得忍受高電價。即使是僥幸用上低價電的地方,也得小心國家電網對地方電力企業和民營電廠的“收編”。有消息稱,國家電網與魏橋集團達成了共識,欲重新聯網,實現雙方互利共贏。所謂的互利共贏,恐怕就是聯手分享壟斷利潤,維持現有的高電價吧。
本來推行階梯電價是為了節能降耗,結果由于未考慮城鄉差異等因素,很多地方的聽證方案實際上成了單邊上漲。而按照《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消費者代表往往只占聽證會參加人總數的五分之二,即使沒有聽證會專業戶瞎摻和,階梯電價“變相漲價”也已成了定局。
國企的特殊身分決定了它們天然就具有公益屬性,應以服務社會、服務公眾為最高目標,是否盡到國企的社會責任遠比營利更重要。但很多壟斷國企的作為顯然與公眾期望相去甚遠。不僅沒體現出應有的社會責任,反而利用其壟斷地位不斷坑害消費者。虛報成本、提高價格、牟取暴利之外,還常曝出奢侈浪費與腐敗丑聞,哪有一點“共和國長子”的味道?如此做為,上對不起國家,下對不起百姓,還不如干脆關停了事。
發改委要遏制物價過快上漲,不妨先拿國家電網和“兩桶油”這樣的壟斷國企開刀,徹查其真實成本,制止不應有的奢侈浪費與過高薪酬、福利待遇,把虛高的電價、油價降下來,才能有效降低各行業經營成本,穩定物價。如果在鐵一般的事實面前仍然袒護壟斷國企,為其漲價大開綠燈,那遏制物價上漲顯然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電信分拆后,通信資費有了較大的下調,對其他壟斷國企也不妨多采取分拆方式以鼓勵競爭,降低運營成本,讓利于社會。國家電網一家獨大實非中國之福。(楊國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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