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國家預防腐敗局副局長崔海容透露,過去30年,中國共有420余萬黨政人員受處分,其中90余名省部級官員因貪腐被追究司法責任,而據民意調查,民眾對防治腐敗成效滿意度由2003年的51.9%上升到2011年的72.7%。(5月15日《京華時報》)
這一數據遭受了幾乎一邊倒的質疑。由于崔副局長沒有說明這個調查數據的來源,因而對于調查主體的中立性、調查對象的代表性、問卷設置的科學性等基本問題,都無法找出能令人信服的依據。而此前一些部門自編自導出的民眾“被滿意”的調查,早已透支了人們的信任,這種情況下“防腐滿意度”遭受質疑,可說是一種必然。
為了支持自己的結論,崔副局長拿出了“國際證據”:透明國際組織2005年至2008年給中國清廉指數評分由3.2上升到3.8,去年排名比前面上升了3位。但這一證據其實弄巧成拙。縱觀透明國際組織2000至2011年的全球清廉指數排名,中國的排位依次是57、59、66、71、78、70、72、72、79、78、75,很明顯,中國近年來一直在70余位徘徊,而放到更長遠做總體比較,則名次是下降的。如此置“整體惡化”于不顧,只將“局部好轉”凸顯出來給大家看,“選擇性公布”的背后,是在赤裸裸地自欺欺人。
而從評分結果看,中國也一直是在3.5左右盤桓。透明國際組織關于清廉指數的計算,采用的是10分制,10分表示最廉潔,0分表示最腐敗,2.5~5.0分表示腐敗比較嚴重。中國在這一層次上長期沒有明顯改觀,但同時又說超過三分之二的民眾滿意,誰會相信呢?
其實,這些年來的反腐成績,沒人否定,但更要看到,這些成績距離群眾的要求還有很大距離。作為預防腐敗的部門要時刻牢記,既然群眾對腐敗“零容忍”,反腐成績就不是只看查出了多少,更要看還有多少沒查出;不是看群眾有多高的滿意度,更要看群眾還有多少不滿意。倘若總盯著那點有限的成績自我陶醉,甚至以此來麻痹民眾,誤導社會,進而放松對腐敗的警惕防范和嚴格監督,那就大錯特錯了。郭兵(講師)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