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些報刊及網站報道稱汶川縣縣長張通榮利用職務之便,在震后重建中獲取巨額賄賂。阿壩州及汶川縣聲明稱,經阿壩州紀委調查,這一系列內容純屬捏造。(5月13日《京華時報》)
媒體此前的報道中,主要是質疑張通榮在主持這些重建工程的過程中,沒經過工程招標,直接安排給某私人老板承包,并從中獲取巨額賄賂。如果這些內容“純屬捏造”,汶川重建工程的招投標非常規范,那么,這些工程肯定會有相應的招投標協議書,以及當時參加招投標的相關公司的信息。目前,只需公布這些信息,就可洗清張通榮的貪腐嫌疑,有必要忙著要相關報刊網站刪除文章嗎?
另據清華大學NGO研究所對地震捐款的調查,汶川震后抗震救災捐贈款物極可能有80%左右進入政府財政專戶,那么這些捐款都用在哪里了,在地震四周年之際,當地政府也該給民眾一個交代了,以免有人懷疑一些官員中飽私囊,發國難財。同時,對捐贈使用的公開,也是對地震亡靈的最好紀念。
阿壩州和汶川縣在聲明中指出,“捏造”事件“損害了汶川縣人民政府的形象,損害了張通榮同志本人的名譽”,我認為還須加上一句:損害了全國人民對災后重建的信任和支持。倘若“捏造”事件為真,必須堅決捍衛汶川方面“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此問題的權利”。但前提是,汶川在災后重建工作中的確做到了無懈可擊,能夠坦然自信地公布相關重建信息。倘若做不到這一點,單純指責媒體“純屬捏造”不但難以服眾,反而更加重了人們的疑慮。
辛木(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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