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保障房是為了給市民住,不是報表上的數字游戲和沙盤上模型演示,得考慮他們的居住感受和生活便利,得對未來可能出現的社會問題有所預期。
據《新京報》報道,5月3日至5月6日,鄭州市第三期經適房輪候供應開始。一個月前,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發布了鄭州經適房適時退出提上日程的信息,這意味著能選擇的經適房會越來越少。但5月3日這一天的現場并未出現熱銷,而是遭遇“極寒”。此次共有9個項目、4002套房源供選購。根據統計,在選房第一天,650名申請者僅有64人登記選房。九成的人放棄了機會。
近年來,全國各地的城市化進程如火如荼,大中城市的商品房價一再上漲,居者有其屋成了一些新市民可望而不可及的夢想。為了平抑房價,為了庇護中低收入者在城市中的居住權,中央政府嚴令各地加大保障房的建設力度。而經濟適用房作為由來已久的保障房類型,也是本輪保障房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按說,經濟適用房由國家提供土地并減免稅收,其低廉的價位應該很有誘惑力才對。然而出人意料的是,不只在鄭州,在杭州、濟南、石家莊、昆明等地,都不同程度地出現了棄購經適房的現象。
看起來令人費解,其實答案并不難找。各地居民之所以對新建的經濟適用房態度冷淡,主要是因為這些房子普遍建在了離城遠、配套設施不全的城市邊緣。離城遠,意味著出行不便,長途跋涉耗時不說,想擠上高峰時沙丁魚罐頭般的公交車也非易事。配套設施不全,意味著購物和辦事不便,買菜、看病、去超市都得遠征。對于那些年齡大、腿腳不便的人來說,需要下很大的決心才能完成這些簡單的任務。把保障房建在孤懸主城區之外的荒僻之地上,看似完成了上級交辦的任務、解決了市民迫在眉睫的問題,本質上則華而不實、缺陷內藏,很多市民寧愿“蝸居”在市里,也不愿意來此“改善住房條件”。當然也有些居民住了進去,居住的問題是解決了,離“安居”和“樂居”的境界卻差得很遠。
除了市民居住體驗不佳的問題之外,在保障房規劃選址方面考慮不周,還有可能導致區域間發展失衡的連帶作用。低收入群體相對集中居住,可能造成教育水平、就業水平等指標相對不足,帶來一系列相關的社會問題。
為了完成保障房建設任務,各地政府想了很多辦法,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財力資源,這是值得肯定的。但建設保障房是為了給市民住,不是報表上的數字游戲和沙盤上模型演示,得考慮他們的居住感受和生活便利,得對未來可能出現的社會問題有所預期。也就是說,“可住”只是最低要求,“安居”和“樂居”才是應達的水平。地方政府如果只是考慮成本問題,總在偏遠地區建保障房,而把好的區域全部用于商業區和高檔住宅的建設,那是既不符合國家政策,也滿足不了公眾期望的。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曾明確表示,保障房項目應采取配套建設與集中建設相結合的辦法進行,選址盡可能安排在近期重點發展區域、產業集中區域和公共交通便利的區域。希望各地政府能依令而行,改善保障性住房規劃布局,使未來的房主們能夠安居樂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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