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人民幣破碎現象可能會在今后不斷出現,金融監管部門對此不能視而不見。
連日來,女子犯病撕碎5萬元現金事件引發社會關注,10多家媒體聯動尋拼接高手,各地愛心網友更是積極提出超過600個拼錢辦法,但遺憾的是許多辦法都不可行。有位謝先生愿意用5萬元現金換那堆“碎渣渣”,總算能解事主林兆強的燃眉之急。(5月6日《成都商報》)
雖然有好心人愿意用5萬元現金換碎錢幣,但這無疑是在獻愛心,撕碎的錢幣恐無法如數兌換了。
但是,5萬元碎幣非要拼好才能如數兌換嗎?特殊情況下形成的人民幣破碎,能否采取更加靈活合理的辦法來進行金額認定并予以兌換呢?
《殘缺污損人民幣兌換辦法》中規定了殘缺人民幣兌換的兩個基本情況:一是,能辨別面額,票面剩余四分之三(含四分之三)以上,其圖案、文字能按原樣連接的殘缺、污損人民幣,金融機構應向持有人按原面額全額兌換。二是,能辨別面額,票面剩余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至四分之三以下,其圖案、文字能按原樣連接的殘缺、污損人民幣,金融機構應向持有人按原面額的一半兌換。
從規定中不難看出,金融機構兌換殘缺人民幣時,只以單張貨幣的殘缺程度為標準。顯然在制定辦法時只考慮了少量甚至單張貨幣殘缺和破損的情況,并沒有對大宗人民幣因為其他原因導致殘缺、破損或破碎的情況。其實,這種情況近年來并不罕見,比如上述情況下的意外破碎,或因失火而造成的殘缺等。
無疑,上述辦法意在規避殘缺人民幣兌換中可能存在的道德風險,從某種意義上看是可以理解的。但這種辦法畢竟過于機械、單一,難以適用于那些無論從理論還是現實都足以證明不可能存在道德風險的情況,當事人無奈只能自認倒霉,自行承擔損失。
四川市民林兆強的5萬元人民幣碎片,凸顯當今社會的愛心和溫暖,也擊中了殘缺人民幣兌換制度的缺陷。隨著經濟的發展和人民富裕水平的提高,或許類似的大宗人民幣破碎現象會在今后不斷出現,金融監管部門對此不能視而不見,應從制度上妥善解決。
□李克杰(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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