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越窮越買彩票的成癮現象應該建立相應的干預機制,這個干預也是彩票公益性的應有之義;彩票收益中可以提取部分資金,用于對問題彩民的研究和幫助。
近日,《新京報》記者走訪北京數十家彩票點,采訪百余位彩民,發現一些彩民把彩票當成發大財的途徑,彩票店為增加銷量,大肆宣傳大獎信息,很少提及公益宣傳。甚至有中稅后近700萬的大獎的彩民,再花“至少4000萬”去買彩票,因此“生活都被毀了”。
此前,北京師范大學中國彩票研究中心公布的一項調研數據也顯示,中國有700萬“問題彩民”,43萬“重度問題彩民”。雖然該調查數據存在一定爭議,但“問題彩民”的存在確實已經不容忽視,針對買彩票成癮現象,應該明確彩票銷售需注重傳播公益理念,并建立相應的干預機制。這也是彩票公益性的應有之義。
減少問題彩民,體現公益彩票的公益理念,至少在兩個方面需要改進。
其一,在彩票的宣傳和發行環節,應該減少所謂“巨獎得主”之類暴富傳奇的宣傳,多強調公益性。
《彩票管理條例》規定,彩票發行機構、銷售機構和代銷者不得發布虛假性、誤導性宣傳。忽略公益而夸大暴富傳奇的宣傳,就應算是種“誤導性宣傳”。但現實中一些彩票發行銷售機構,很少按規定張貼警示標語,而是大肆宣揚“本店喜中XX萬”這樣的中獎信息。
這些做法存在過度開發彩民心理弱點的問題。因而,銷售環節的公益性還有待加強。比如,投注站應當在最醒目的位置放置警示標志,彩民個人購買彩票超過一定數額,投注站工作人員必須給予口頭提醒。
投注站內也應更多地展示公益信息,多介紹彩票資金支持的公益項目,哪些人群仍等待人們購買彩票救助等。而不是像現在這樣幾乎和公益無緣。
其二,要加強對“重度問題彩民”的救助。“重度問題彩民”的存在,往往會衍生超經濟能力購買、家庭關系損害甚至違法犯罪等社會問題,更加不容忽視。
據報道,在國外,對于類似問題彩民,有各種形式的研究和干預機構,彩票發行機構也會拿出一部分錢作為這些機構的經費。我們也可借鑒類似經驗,從彩票收益中提取一部分資金,用于對“問題彩民”的研究和幫助,包括“問題彩民”界定標準、如何提供幫助等。
《彩票管理條例》明確規定,彩票特許發行,目的是籌集社會公益資金。在此前提下,對大量“問題彩民”,不能簡單用購買彩票是成年人的理性選擇,并應當為此承擔后果來解釋,而應盡快建立相應干預機制。
顯然,靠“一夜暴富”刺激下的彩票銷售業績,難言健康理性。從近年慈善事業的發展看,人們從事慈善的熱情越來越高漲。改革目前的彩票銷售方式,建立以公益理念為主導的彩票銷售模式,或許并不用擔心銷售的業績問題。讓人們更多地憑著愛心去購買彩票,顯然比靠“暴富刺激”,更符合公益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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