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公車問題漸成社會熱議的焦點問題。公車泛濫和公車私用等現象,到底該如何治理?溫州近日召開全市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動員大會,溫州市委副書記、市長陳金彪提出:要嚴格執行市級機關車改有關紀律規定,不準借用、占用下屬單位或其他單位車輛等“四不準”,即是“底線”也是“高壓線”,要杜絕“補貼照領、公車照坐”現象。(4月22日《錢江晚報》)
據悉,溫州市委市政府要求拍賣處置除省管領導干部用車、執法執勤用車以外的所有公務車輛。其中,除根據《意見》保留的300多輛公車,需拍賣處置的共1400多輛。此新聞一出,即刻得到了網友們的叫好——溫州公車改革值得全國推廣!但當網友在為此叫好的同時,也有一些疑惑和擔憂:近八成被拍賣的公車款會上繳國庫嗎?今后會不會被用來購置更高級別的公車?公車改革難道僅靠“四不準”就能成功嗎?
可以說,網友們的擔憂不無道理。溫州拍賣了近八成的公車,雖然讓我們看到了其公車改革的決心之大,卻沒有讓我們看到與公車改革配套的嚴厲處罰措施,只是出臺了一個無關痛癢的“四不準”。這不免讓人擔憂:溫州此次公車改革會不會是雷聲大雨點小?筆者認為,溫州公車改革要想取得成功,不能僅靠一個“四不準”,還要有嚴厲的懲罰機制。因為,如果缺少了嚴厲的懲罰措施,再多的“N不準”都是顯得蒼白無力的,沒有任何的威懾力。
近年來,很多機關單位公車的數量越來越多,檔次級別也越來越高,這使得地方財政負擔也越來越重。一些官員、領導每換一個單位,都要更換一部高檔“領導專用車”。這些官員領導并非不知道國家規定的官員用車標準,而是他們對其視而不見、裝聾作啞,他們不顧地方財政緊張的現狀,大肆購買高檔轎車。其根源有二,一是緣于當前官員日益膨脹的虛榮心和盲目攀比的社會風氣,二是當前沒有約束他們的嚴厲懲罰制度。
再說了,溫州公車改革的“四不準”靠誰來監督執行?試想,作為官員領導,他們如果借用、占用下屬單位的車輛,下屬人員敢不借嗎?并且,下屬們敢向紀檢監察機關舉報自己的上級領導嗎?顯然不會。因為,一些下屬人員巴結上級領導還來不及呢,他們怎會舉報呢?靠群眾和社會監督?也不行!試想,群眾誰有那個時間和精力,天天去關注那些公車和官員的“行蹤”?
所以,筆者認為,當前公車改革缺少的就是一個嚴厲的懲罰機制。如果對那些違規購置超標公務用車、公車私用的官員和領導,能進行嚴厲的經濟和行政上的懲罰,他們絕不敢再有違規行為。有了嚴厲的配套懲罰機制,“四不準”才會起到作用。否則,再多的“N不準”都是看起來很美,實際上卻一點作用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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