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近日調查,2012年4月9日,云南鎮雄縣300多名學生,在吃了學校統一供給的營養餐后出現腹瀉、高燒等不適癥狀。記者從孩子們口中得知:“當天吃了米飯、豌豆、小瓜、葵瓜,豌豆聞起來是臭的,很難聞;但是不吃不行,要被罰款,老師說不吃,一次要罰10元。”而調查顯示,承包學校食堂的單位竟然沒有任何責、權、利的約束,反倒是得到了一些優惠條件。
從民間團體倡導的免費午餐,到后來政府對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的營養改善計劃,這個進步過程并不容易。正因為營養餐補助來之不易,很多人對營養餐寄予厚望,希望通過這一改善計劃,讓更多孩子不至于因吃不飽而耽誤學業、丟掉前途。可就是這么一個承載著無數希望的營養餐計劃,卻在執行過程中出現了丑聞。
事實上,營養餐改善計劃初出臺時,一些地方就出現了為套取國家補貼,虛構學生人數等做法。彼時,曾有人憂慮,營養餐補助會否成為唐僧肉。如今,營養餐丑聞則將這種憂慮直接變成了現實。這難道不是在說明,監管問題早就讓人一眼看穿了嗎?在被全國關注的營養午餐補助上,監管狀態尚且如此羸弱,又怎能讓人指望事件的警示效應會讓試圖違規者望而卻步呢?我甚至覺得,在給學生們改善營養餐之前,似乎更有必要給某些肩負重任的監管部門補補營養。否則,就很容易因為監管缺乏,導致營養餐中的營養出現各種流失,最終損傷的,除了孩子們的身心健康,還有社會公信力。
當下,我們總是在說,應該建設一個互助型社會,人們互相幫助,互相愛護。但事實上,互助卻成了時下的稀缺資源,甚至很多時候我們還陷入了互害的漩渦。比如營養餐計劃,如果監管足夠嚴厲,如果那些執行營養餐計劃的校長與老師們有起碼的責任與良知,營養餐也許會成為改善公信力的絕佳載體,而不是公信力損傷的標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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