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像治理酒駕那樣,治理社會車輛隨意侵犯校車“特權”,通過雷厲風行的執法保障,校車才能確立起不可侵犯的地位。
日前,《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正式公布并開始實施?!稐l例》明確規定,載有學生的校車享有“優先權”:校車在??繒r,其他社會車輛要停車避讓,或者是緩慢通過;遇到交通擁堵時,校車優先通行。
校車“特權”寫在了法條上,變為現實卻不易。新華社記者調查上海市某小學發現,10多輛校車在路口等待通行,交通協管員指揮5輛校車優先通行后,迫于路況壓力,又中斷了剩余校車的通行,放行社會車輛。學生下車時,鄰近機動車也不停車等待,照樣疾馳而過。
在??冢忻襟w同樣發現了校車???、鄰近車輛卻不停駛現象,在一些較擁堵的路段,社會車輛頻頻搶在校車前強行通過。校車不僅享受不到優先通行權,反而還要被迫讓其他社會車輛優先通行。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剛剛實施,就遇到這樣尷尬的局面,無疑是一個警訊。它提醒我們,徒法不足以自行,保障校車的“特權”,立法之后,執法須盡快跟上。
執法保障校車的“特權”,沒有什么捷徑,無非需要交通執法部門嚴格執法,對侵犯校車“特權”的行為,嚴懲不貸。這方面,酒駕的治理就是個成功的先例。
酒駕從一開始的泛濫,到如今被有力的遏制,固然有“醉駕入刑”的震懾作用,但更關鍵的,則是交通執法部門空前的執法力度——經常見到各個重要路段的不定期盤查,執法力度長期不懈,執法過程媒體曝光……這些舉措人們有目共睹。
所以,只有像治理酒駕那樣,治理社會車輛隨意侵犯校車“特權”,通過雷厲風行的執法保障,校車才能確立起不可侵犯的地位,從而保證學生安全。對此,期待交通執法部門快行動,如果《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實施后,出現法律的空當期,這將是一種失職。
還值得注意的是,校車的“特權”也理應在合法前提下,對于校車交通違法問題,同樣應當嚴查。
新華社記者在上海調查時發現,有校車一路上竟然連闖兩次黃燈和一次紅燈。校車的特殊性,加之法律的額外賦權,一些校車管理和運營者可能因此將學生當作籌碼,有恃無恐,藐視交通法律。對此違法行為,同樣不可容忍,校車絕不存在什么“法外特權”,通過嚴格執法,保障校車守法運營,才是對學生安全的有力保障。
法律不被執行將形同虛設,《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實施后,交通執法部門將交出怎樣的成績單,公眾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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