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廣州日報》報道,在廣州工作的潘先生因陪伴在醫院分娩的妻子,竟被醫院收取“每天13元的陪人椅費”。無奈之下,潘先生一紙訴狀將該醫院告上法庭,“要求醫院承認違規收費,并且道歉”。
醫院方面表示,“醫院對病患家屬收取‘陪人椅費’合理合法”, 院方沒有義務免費向病患家屬提供陪人椅簡易床服務,并且它還占用了醫院的空間以及衛生設施,為此,病患家屬對陪人椅簡易床的使用費用由患者方每日支付適量租金相抵。
這樣的“表示”讓人心寒。病患家屬固然不屬于醫療服務合同的范圍,但對于需要有人照顧的患者,尤其是產婦,家屬陪同其實正是醫院的要求,因此,讓人家晚上有個地方將就地坐坐,也應是醫院的義務,或者說待客之道。而一把“陪人椅”,本來也并非“醫療服務”。
醫生之所以被稱為白衣天使,不僅僅在于其救死扶傷的職業特性,還在于心靈的圣潔。因此,必須有詳盡有效、可操作的制約機制。否則,“每天13元的陪人椅費”之類亂象恐難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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