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國首樁“差評官司”浮出水面。李某在淘寶上找到林某,要求其制作網站。但之后雙方關系鬧得很僵。于是李某給了林某店鋪一個“差評”,并留言“賣家根本不會做網站”,服務態度不佳云云。豈料店主林某認為這是誹謗,并嚴重影響其生意。她遂以“侵犯名譽權”將李某告上法院。(《東方早報》1月20日)
這起“差評官司”頗有說道的意義。本案有一定的特殊性,雙方是加工承攬關系,《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的消費者批評權未必適用。從名譽權角度說,李某給出的“差評”,一般很難被認定為污辱、誹謗。
相對而言,北京于國富律師的“差評門”更典型些。他在淘寶某店鋪購物之后,給了賣家“差評”。結果1月15日下午,他就收到匿名短信:“你的姓名、電話、地址、郵編已通過郵件群發、帖子群發、博客群發等一切方法批量發送!修改‘中、差評’后,停止”。當晚,其手機就接到騷擾電話。還有更“杯具”的,某店主惡意報復寫“差評”的買家,將一位購買成人充氣玩偶的教師的個人信息,貼滿網絡。
網絡店鋪利用掌握客戶的個人信息的優勢,要挾客戶。這是明顯不公平的手段。但我們怎樣糾正不公正呢?有人自然會想到政府的嚴厲監督、強勢介入,但這是最佳選擇嗎?
馬克思有所謂“市場是天然的平等派”的說法。從本質上說,市場的公平、公正交易制度的完善,最終必須依賴當事各方在現實中摸索,而不是由第三方來制訂,不論這叫“干涉”還是“監管”。固然,在“差評門”中網絡賣家騷擾要挾買家,但是此前,同樣有買家無理取鬧,利用“差評”要挾賣家等等。只有雙方利益訴求充分表達,經過一輪輪的博弈,才會在漸進中產生好的制度。中國的網絡交易從小到大,基本出自民間,成為一個“制度成長路徑”的樣本。中國網絡交易的發達也證明這種民間的自發性秩序是成功的。
無論是賣家告買家“誹謗”,還是買家控告賣家侵害隱私,或者還有其他什么“手段”,事實上都是市場雙方的博弈,是對公平交易制度的探索。相信市場經濟,還是相信命令經濟?這個問題不值得討論。成熟、公平的交易制度,不能依賴恩賜,而是由每個交易主體在自覺行動中“自發”形成。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