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南方都市報》報道,應珠海財政局要求,該市200多市直行政主管部門(除涉密部門)及其下屬單位在網上公開2300多項部門預算信息。其中,100個花錢的項目均經過績效評估管理的事前審計,以避免各部門巧立名目亂要錢。但是,這些項目卻不含“三公”消費,令人費解。
長期以來,公眾對政府的“三公”消費不透明非常不滿,對于“三公”消費中存在的大量浪費、貪污、腐敗等問題深惡痛絕,但卻鑒于政府政務信息不透明而無法進行監督。2008年5月1日開始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終于給公眾對政府政務監督打開了大門。
但是,要實施這個條例卻并非一帆風順。盡管這個條例規定了政務公開的范圍,比如重點公開的信息就包括財政預算和決算報告。“三公”消費,作為政府預算的重要內容,珠海市竟然完全把它屏蔽掉,不讓公眾知道,這就讓政務公開的意義大打折扣。
當然,在當前的情況下,政務公開或者不公開,公開到什么程度,并沒有一個非常剛性的制度要求,對于沒有公開政務信息相關責任人也沒有什么強硬的制裁手段。這也是為什么,政務公開總是神龍見首不見尾的原因。因此,必須制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細則,加強對違反規定者的處罰力度,才有可能真正實現政務公開,實現三公消費公開。
不公開三公消費,對此遮遮掩掩,目的就是想逃過公眾監督的眼睛,讓三公消費在暗中進行,繼續在沒有監督的情況下“爽下去”,這與當前民意強烈要求背道而馳。這樣做,既失去了民心,更失去了政府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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