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容忍等于十次鼓勵,對每一次侵權絕不退讓,每個人都拿起法律武器捍衛自己的版權,就能一點一滴改變人們的知識產權意識。
在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央視新聞頻道聚焦“蘋果涉嫌盜版作家集體維權”事件,一場涉及數十名作家、索賠超過5000萬的官司,正在成為人們對網絡知識產權保護的新期待!
網絡盜版猖獗,早已不是什么新鮮話題。作品沒有得到授權就在蘋果應用程序商店上架出售,甚至免費下載,對這種公開的侵權若不是忍無可忍,作家們是不會選擇通過集體維權方式宣戰的。從去年“3·15”50位作家、出版人聯名聲討百度,到今年1月北京市二中院對作家維權聯盟訴蘋果公司侵權正式立案,著作權人基于私利而尋求法律救濟,注定蘊藏著另一番公民行動的難能可貴。
“不要讓互聯網變成著作權賊贓市場”,這是作家維權聯盟的一句口號,同時也表明了個體維權的公益性價值。據不完全統計,現今文學盜版網站的數量達53萬家,其中以盜版為專業的上規模網站超過1萬家。作家們選擇蘋果博弈,既有侵權惡劣程度的原因,也不排除欲借蘋果的影響力而“殺雞給猴看”。
作為人類智力活動形成的無形資產,知識產權受保護的意義早在法國1791年專利法中就有淋漓的表達:“所有發表或實施的對社會有用的新穎的構想,本來就應屬于研究出這種構思的人,如不承認產業上的發明為其創造者所有,就等于無視人權。”侵犯知識產權就是對知識創造的掠奪,對他人權利的侵害,更大的惡果是宣揚一種“坐享其成”“不種樹光吃梨”的壞風氣,窒息社會創新與技術進步的活力。
即便有國際和國內的立法保障,但網絡版權保護依然成為世界性難題。一個重要原因是公眾普遍的版權意識還沒建立起來,整個版權市場法治權威嚴重不足。網絡盜版“免費的午餐”對許多人來說誘惑難擋,面對強大的數字平臺,著作權人的叫板如同“蚍蜉撼大樹”,需付出高昂的成本。
如何破解這種困局?力量仍在于著作權人自身。一次容忍等于十次鼓勵,對每一次侵權絕不退讓,每個人都拿起法律武器捍衛自己的版權,就能一點一滴改變人們的知識產權意識。或許在萬里長征的網絡版權保護道路上,這種維權顯得猶如蝸牛般細微,但正是持久的匯聚而成的蝸牛行動,才能推動尊重知識產權社會共識的最終形成。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