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公交公司每月400多萬元的1元零錢堆成了山,他們專門建了兩間裝錢的庫房,可是,還有裝不完的時候,這些零錢,存銀行,被拒收,用零錢發放工資是他們“消化”零錢的一個辦法,他們這樣堅持了12年,但這個辦法解決不了根本問題,每個月只能發掉100多萬元的工資。“有錢花不出去”,已經嚴重影響了這家企業的正常運行。“零錢山”,其實,是全國公交行業都比較頭疼的一個問題。(3月16日《大河報》)
零錢沒法處理,商丘市公交公司只好將其用來發工資。據該公司員工反映,他們12年來領的工資一直是零錢,公司老總也和他們一樣。“就這樣一捆幣值一元的一千塊錢硬幣12.5斤重,員工每個月的工資都是如此‘沉甸甸地”,公司常務副總經理張維峰半調侃地說。
不光是領工資時覺得“沉甸甸”,回去處理這些零錢時更是個問題。有員工表示,每次發工資都是又喜又憂的,喜的是發工資了,愁的是有錢花出去卻很費事,“每次花錢之前都需要去超市換成整錢,這樣很麻煩。”
給員發工資竟然全部用零錢,而且是“清一色”的一元紙幣和硬幣,也算是一大特色了。不過這種特色,發生在公交公司倒也不足為奇——在好多地方,投幣仍是大多數市民乘公交的消費方式,這樣就會產生很多的零錢!
我們不禁要問,公交公司為市民提供服務,收取了市民零散支付的一元紙幣或硬幣,就當“自產自銷”,用這些零錢給員工發工資嗎?作為銀行,有什么理由拒絕接收?就算沒有法定義務,也當從為民服務角度出發,幫公交公司解決如何處理大量零錢的問題吧?銀行就是管錢的,好多單位的工資都被銀行要求代發,而公交公司,卻要自己用零錢給員工發工資,這合理嗎?其實,社會上需要零錢的單位、企業有很多,銀行如果不想接收零錢,完全可以牽頭,讓相關單位或企業換下公交公司的零錢嘛。
當然,作為公交公司,一方面要盡力和銀行進行協調,一方面也應主動想辦法,自行將零錢換成整錢,盡量不用或少用零錢發工資。比如,可以對超市、火車站等需用零錢的單位、企業主動服務上門,把零錢兌換給他們。或者,能否安排人員帶著零錢到各公交站點供市民兌換?還有,能否設計生產專用的公交幣,就像游戲機幣那樣,供市民用整錢購買和使用呢?
總之,公交公司收到大量零錢,這是不可避免的事實。但不等于沒有辦法處理這些零錢。無論是銀行方面,還是政府部門,都應為此多動腦筋,而不要得過且過,將麻煩全推給公交公司員工。而作為公交公司,實在再不行,是不是得考慮走回頭路,重新配售票員隨車售票?據悉,乘客往售票機里投殘幣、假幣、游戲機幣、練功鈔的事情時有發生,商丘市公交公司每年因這些會損失幾十萬元。這些損失,夠不夠發放隨車售票員的工資呢?恐怕值得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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