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區(qū)政府網3月9日發(fā)布的一條人事任免通知引起網友關注,網友們把焦點對準了“高明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和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竟有14位副局長”。(3月14日《羊城晚報》)
一個局14個副局長,不是最多,還有更多。一正二十副深圳早有先例。這并非是佛山的專利,而是“中國特色”的官場流弊,是中國體制改革的共同苦難。
“精兵簡政”喊了幾十年,“大部制”改革改了十幾年,然而時至今日,是越改越減越多。所以就有了“機構多的樓上樓,副職多的頭碰頭”的調侃。日前在兩會上,中紀委原副書記、全國人大代表劉錫榮就一針見血的指出,我國公務員已有4年前的600萬到如今的1000萬,“老百姓再勤勞,也養(yǎng)不起這么多的官”。
別總拿“大部制”說事。“大部制”改革不是副職多的“副產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組織法》第六十五條規(guī)定各廳、局、委員會、科分別設廳長、局長、主任、科長,在必要的時候可以設副職。就字面理解:應以不設為原則,設立為例外。而現(xiàn)在政府的普遍做法是沒有例外,有官位就有副職,一正五副副,乃至幾十副比比皆是。干部能上能下,能進能出,能官能民,這是干部人事制度的準則。然事實上如今卻恰恰相反。這種早為坊間詬病的官多、副職多現(xiàn)象凸顯諸多的體制弊端。
首先,干部終身制的“鐵性”一直難以打破。一日為官,終身享用。只要不犯錯誤,就等于進了“保險箱”,不管需要不需要,稱職不稱職,反正戴著官帽子在“官場流動”,鐵交椅搬不動,鐵飯碗打不爛。不熬、不混到退休年齡,好官我自為之,官帽子一直戴到走人的那一天。
再者,如今一些地方組織人事部門,干部編制是因官設位,總認為,這些人過去在領導崗位上做過不少事,甚至有過貢獻,如今不管怎么改革,怎么精兵簡政都不能讓這些人“吃虧”。不給個一官半職當當覺得過意不去,所以便用“平衡術”進行平衡。或把副職當做“安慰獎”,或當做一種官場福利,千方百計讓他們弄個副職當當,實在不行,也得用個“括號”相當于副職的政治待遇,來籠絡人心,或“維穩(wěn)”。
其次,如今,副職多又有了新動向。那些跑官要官,花錢買官的腐敗之風不止。不排除有用副職“官帽批發(fā)”的用人腐敗。還有的地方把副職當獎品,以金錢論英雄,只要能為地方財政貢獻大的也給個副職帽子戴戴。還有的地方認為“副職多了好辦事”,做出成績是一把手的英明領導,出了問題,副職可以責任均攤,副職成了承擔責任的“臨時工”成了擋箭牌,替死鬼。
凡此種不一而足。超編配備副職,是利益博弈的產物,是干部人事制度的弊端,也是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它帶來嚴重后果,是機構臃腫,人人浮于事,辦事效率低下,甚至會產生腐敗。這也是一種違法違規(guī)違紀行為。必須狠剎這股歪風,嚴肅查處和責任追究。否則副職多了也是害,千萬不可小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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