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舉行的全國政協會議上,一些中小學收取高額擇校費的問題引起了熱議。左東嶺教授提議,可借助民辦教育的力量來遏制“擇校熱”。
但是,這一設想看來是經不起推敲的。根據他的這一設想,在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的任務,只是保障社會最基本的教育需求。如果不能在短期內實現義務教育的均衡化,就應該另建一些學校,它們與“最好的公辦學校相比,它們的班級規模還要小,師資力量還要強,硬件設施更現代,教學質量還要高,三年中學讀下來,也不過花費10萬元”,以滿足那些既有能力負擔高額學費,又有接受高質量教育意愿家庭的需求。
這無疑是說,要把民辦學校辦成學費高,教學質量好,但是為富家子弟服務的學校。按照市場規律,因其收費高,當然可以出高薪聘請優秀教師,從而實現較高的教學質量;又因其教學質量高,報考的人數就多,所以就可以進一步漲價。如果某一天我們的基礎教育變成了這樣的局面:只有民辦學校質量高,而公辦學校都充其量只有過得去的教學質量,那么我們的義務教育就是徒有其名了。實際上當然不會只是“有能力負擔高額學費”的家庭才把子女送到這些學校去,而全社會追求優質教育的,也決不只是少數家庭。除了貧困家庭,誰都不得不節衣縮食,即使借錢,也會湊足了學費把子女送進民辦學校。這樣做,不但不能緩解擇校熱和促進教育均衡化,反而會進一步拉開學校間教學水平的差距。
至于民辦學校的收費,是不是可能收得透明,還要看政府是否對收費的高限作出規定。如果放任自流,就難免出現惡性競爭,最終把一些學校的學費推向天價。
現在許多人呼吁要發展民辦教育,但是為哪些人發展民辦教育?是一個首先要搞清楚的問題。至少說,民辦學校不能是主要為富人服務的。如果說要把民辦學校構建成一個教學質量雖高,但是只為富人服務,一般家庭可望而不可即的教育層次,那就是不應該鼓勵的。
既然說義務教育,免除學費當然是第一要義。看來,下大力氣提高公辦學校的教育質量,讓絕大多數第一流的教師愿意留在公辦學校,這是一場繞不開的攻堅戰。如果出現了高額收費的教育來作為義務教育的補償,而讓公辦學校來“兜底”的設計,是完全錯誤的。
上海大學教授 浦家齊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