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中外記者招待會上表示,在他任職的最后一年,政府將做幾件困難的事情,一定要做,努力做好,而不留給后人。其中第一件事情,是要制定收入分配體制改革的總體方案;第二件事情,是要制定并出臺農村集體土地征收補償條例,真正保障農民承包地的財產權。
在3月5日向全國人大會議作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溫總理提出“抓緊制定收入分配體制改革總體方案”。而在昨天的記者招待會上,溫總理相當于給出了制定收入分配體制改革總體方案的時間表——在本屆政府的最后一年任期之內,即明年3月之前。當然,與“制定并出臺農村集體土地征收補償條例”有所不同,收入分配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將于明年3月前制定,屆時是否能正式出臺實施,目前并未確定。
收入分配體制改革從2004年開始啟動調研,如今制定改革總體方案有了明確的時間表,這是加快推進收入分配體制改革的一個積極信號。經過這些年的充分調研和廣泛討論,對于建立一個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各界已經有了一些基礎性的共識,包括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加大財政、稅收在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的調節作用;強化對壟斷行業工資總額和工資水平的雙重調控,規范國有企業、金融機構經營管理人員特別是高管的收入,完善監管措施;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制度,逐步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突出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對低收入人群、弱勢群體的“收入托底”功能,等等。
研究制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大方向既已確定,接下來,應當適時將方案草案公之于眾,向全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充分保障公眾的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吸納社會各界的思想和智慧,促進各階層、各利益群體之間的互動與博弈,以最大限度地保證收入分配改革的程序正義和實體正義,使這項改革成為增強社會活力、增進國民福祉的良法善政。
另有專家建議,為增強收入分配改革方案作為一項“頂層設計”的權威性,可以通過立法程序將方案確定為國家立法。這個建議值得認真考慮。如果收入分配改革方案按計劃在明年3月前制定完成,正好可以提交明年3月召開的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若獲得通過(就像200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獲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通過那樣),改革方案就正式具有了國家立法的性質,具有了無可置疑的權威性和無可動搖的法律效力。這將為全面深入推進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相關配套改革,提供堅實的法律保障。
收入分配改革涉及社會各界特別是普通居民的切身利益,直接觸及體制改革深層次的核心部分,是近年來多項改革中最難啃的一塊“硬骨頭”。改革如逆水行舟,不進則退,當前迫切需要廣集民意,積聚共識,通過立法程序獲得充分的合法性,以堅定不移地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為中國社會進一步發展、改革注入新的動力。呂敬(北京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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