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大家都認同,社會有焦慮。焦慮怎么來的呢?在一般人那里,現象產生問題,問題滋生疑惑。如果這個環節,有人出來給他們一個讓人信服、可以期待的說法,再嚴重的問題也有解決的盼頭,再大的疑惑也不會糾結于人心。遺憾的是,恰恰是這個環節容易背離人心的期盼,致使焦慮趁機而入。
今年“兩會”,全國政協委員林嘉騋提交了《關于禁止使用公款消費茅臺酒的提案》。誰都看得出來,提案的關鍵詞是“禁止公款消費”,茅臺只是一個標志物;而提案表達的民意,是不滿且擔憂于脫韁野馬式的公款消費。對這樣一個提案,似可有兩種回應:一是就茅臺說茅臺,發一個單項禁令了事;二是舉一反三,由茅臺說開去,全面立法治理公款吃喝。遺憾的是,我們偏偏聽到了另外的聲音。
全國人大代表、貴州省委書記栗戰書認為,政府采購茅臺無可非議,不要把茅臺酒和公款消費必然地聯系在一起。既是“政府采購”,又不“和公款消費必然地聯系”,難不成是為了收藏升值,然后回報納稅人?栗代表還有一個說法,“不上茅臺上拉菲更貴”,“上一碗鮑魚、魚翅多少錢?”言下之意,公款喝茅臺算什么,沒消費價位更高的進口拉菲、魚翅鮑魚已經是嘴下留情了。顯然,這樣的解釋與民意不在一個參照系。
中國有多少“裸官”?主管部門的官員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現在還難以拿出統計數據。這樣說也就罷了,今天拿不出數據,以后還可以補上;問題在于,這位官員對“裸官”竟有如此一番定性的解釋——對于高官把子女送出國的現象,她個人認為,在改革開放的形勢下,官員和公民是一樣的,并不是說官員就有什么權利。
這樣一來,“裸官”問題就轉成了公民權利的討論,群眾關注“裸官”也就意味著是犯“葡萄酸”的紅眼病。按其邏輯,中國人出國定居,自由遷徙,求學興業,投資辦廠,恰是改革開放成果的體現。而且,官員去得,百姓一點也不差這個權利。然而,是個中國人都知道,關注“裸官”不是關注大家是否同樣擁有這個權利,而是實現這一權利所需條件的合法性;也不需要教導百姓如何弄懂“裸官”不等于貪官,但你必須向社會大眾講清楚,“裸官”的每一筆經濟來源,都有據可查,干凈合法。試問,為落實這個“查”字,我們到底有多少見效的制度設計?
“兩會”是共商國是之所,也是意見紛呈之地。我們尊重每一位代表、委員表達的權利,但不能不在乎每一種表達所反映的思維邏輯、價值取向與情感立場。針對社會的每一個問題、質疑與焦慮,代表、委員、發言人都應想清楚了再說,切勿天馬行空,言不及義,經不住推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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