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稅收體制、結構性減稅,成為非共識轉型社會難得的共識。減稅勢在必行,稅費增長速度遠遠超過社會財富增速,將加劇財政與民生對立,依靠轉移支付不能解決稅收使用效率低下的難題。
此次結構性減稅主要為中國經濟結構轉型服務。3月8日上午,財政部新聞發言人、辦公廳主任戴柏華接受中國政府網、新華網聯合采訪時表示,今年將進一步完善結構性減稅政策,實施減輕中小企業稅收負擔、推進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等五項措施。具體內容包括:一是減輕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負擔;二是加大稅收政策支持力度,促進保障與民生;三是穩步推進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四是擴大物流企業營業稅差額征稅試點范圍,出臺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的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促進物流業健康發展,降低企業物流成本;五是通過實施較低進口暫定稅率等方式,鼓勵國內不能生產或性能不能滿足要求的先進技術設備、關鍵零部件以及國內緊缺的重要能源、資源、原材料等產品的進口。
減稅目標清晰、技術手段完備,促消費、促服務、促就業、促產業提升、促中央與地方責權利回歸相對平衡。任何一個美妙的目標應嚴格預防在執行中變味。在減稅過程中,必須嚴防兩點,以免減稅增加尋租空間、增加小微企業隱性負擔。稅收制度是基本的激勵機制,稅收的改革要向著法治、效率與公平的目標前行,而不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不能讓稅收改革異變為三等裁縫匠的修修補補。
首先,要防止稅費明減暗增。
目前一些行業降低甚至取消稅收,卻又重新征收某些費用。有朋友來信表示,開征費改稅,降低了運輸成本,根據2011年國發2號下發的《關于促進內河運輸業發展的意見》,降低物流業成本,但就在這一年,財政部和交通部以發展的名義,重新開征內河船舶貨物港務費和港口建設費(兩費屬規費,以前基本不收,費改稅未提及并取消的費種)。如果政府開支無法壓縮,定額不能改變,地方政府和部門以收費的方式彌補稅收損失的沖動就難以扼制,堤內損失堤外補將成為常態。類似的教育費附加、水利建設專項資金、車輛檢測等費用林林總總,在減稅時清理費用必須提上議事日程。
小微企業減稅應落到實處。去年11月1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決定,從即日起調整增值稅、營業稅起征點,調整范圍在5000元~2萬元區間。小微企業享受減稅之利,起征點提高到營業額每月2萬元,這些企業每年營業額總共24萬元左右,除去經營成本和費用,利潤十分微薄。而在一些地區,將大部分企業營業額定在2萬元以上,企業稅收優惠取消后總體繳納稅收反而有所上升。
另外,企業定價權的喪失使中小企業的稅收之利歸之于大企業。這雖然不是稅改問題,而是中國企業定價權旁落出現的必然現象,但牽涉到由誰享受稅改之利。
據《每日經濟新聞》8日報道,”營改增“之后,稅率雖然從5%升至6%,但由于稅額可進行抵扣,不少現代服務業企業已開始享受到這一實惠。記者采訪各企業顯示,包括馬士基旗下丹馬士、喬達國際等在內的國際知名貨運公司,被指借”營改增“之機,向外貿企業多收了6%的稅錢,等同”變相漲價。自今年1月1日上海試運行
“營改增”以來,“已經不知收到了多少家貨代、貨運以及檢測公司的通知”,這些通知都明確指出,在開具增值稅發票后,需要在原有的費用上多支付6%的稅額。稅改優惠被國際知名大企業所得,與降稅本意相反,非相關部門所愿。
其次,要防止稅務部門或者相關主管部門擁有過大的自由裁量權,為中小企業建立明確的預期。
現代社會,實行稅收法定原則。我國正在向稅收法定原則努力,但在轉型期間,為促進地方經濟發展各地出現了一連串的稅收優惠、土地價格優惠等政策,以吸引企業家、吸引資金。
在短暫的收益期過去后,負面作用越來越明顯,優惠政策朝令夕改,企業無法形成明確的稅收預期,不知道今年能夠享受的明年能否繼續享受。由此形成一批專跑優惠政策、專跑補貼的空殼企業,專靠補貼、優惠為生,而政府也無法尋找到長期稅基。
對于企業而言,減稅固然重要,明確的預期更加重要。有了明確的預期,企業才能決定費用與成本,才能決定接單的價格門檻,才能有長期經營、永續經營的基本前提,才能有尊重稅收法律的意識。如此,中國經濟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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