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廣電總局近日規定:電影票優惠價擬不得低于7折。有律師堅稱電影局的“限折令”涉嫌濫用行政權力。在中國電影票價居高不下的當下,扶植中國電影產業,不該從限折令開始;電影產業內部的利益糾紛,不該由消費者埋單。
圖說:影院海報(資料圖片)
近日,廣電總局電影局向中國電影發行放映協會、中國電影制片人協會發出了《關于進一步規范電影市場票務管理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其中“電影票優惠價擬不得低于7折”的消息,引發了公眾的熱議。現在,此事有了下文,國家發改委反壟斷局已就此事找到電影局了解情況。而有律師堅稱電影局的“限折令”涉嫌濫用行政權力。
“電影票限折令”,不僅涉及主管部門的“神仙打架”、涉及《價格法》《反壟斷法》,還涉及到中國電影發行放映體制改革。中國電影發行放映協會代表電影院的利益;中國電影制片人協會代表電影制作方的利益。雙方矛盾由來已久,特別是在“偷票房”、分賬比例方面雙方矛盾尖銳。電影局作為政府主管部門,一直在平衡雙方利益。從近期廣電總局的行動看,拳頭主要打在影院身上。早在2005年廣電總局就發布《電影院計算機票務管理系統軟件技術規范》,要求影院使用指定系統出票,便于監控票房,防止分賬“貓膩”。去年底公示的《電影產業促進法(征求意見稿)》還不忘規定:“電影院不得偷漏瞞報票房收入;加盟電影院線的電影院,應當安裝符合國家標準的計算機售票系統。”
近期,廣電總局電影局更是對影院打出了政策“組合拳”:
第一,去年11月電影局發布了《關于促進電影制片發行上映協調發展的指導意見》,規定:電影院對于影片首輪放映的分賬比例原則上不超過50%;而目前市場分賬格局是57%歸影院方,43%歸制片方。此舉讓影院叫苦,制作方大喜。
第二,在電影局的《意見》發布前,去年底,放映協會內部正在討論《電影票銷售及結算行為規范》(下稱《規范》):電影票只允許向特定群體優惠10%-30%,這個“限折令”與電影局的《意見》如出一轍。該會副會長韓曉黎稱此政策的背景是:目前制作方盈利能力弱、院線之間存在不正當競爭、票價過高、偷漏瞞挪票房。但《規范》當即遭到萬達、星美等電影院線的反對。
值得一說的是韓曉黎副會長,他還是中影集團總經理。中影集團發行的影片占據了2010年全國主流市場的62%,并壟斷了電影進口。中影集團作為業界大鱷,擁有制作、發行、放映的全產業鏈。中國電影制作、放映產業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利益博弈復雜,外人難以看清門道。
反正,近期電影局的一系列措施,是把天平傾向電影制作方,以扶植電影創作。主管部門之所以對“降價”這么敏感,關鍵在于影院推出的會員票、團體票、套票、半價日等促銷活動,導致票房數據不準確,影響了電影制作方的分成。這就是電影局力推“限折令”的用意所在;“限折令”本身未必是針對消費者的。
但這次電影局力推的“限折令”,已然超出行業內部利益調整的范圍,涉及到廣大消費者的利益,公眾的反彈也是必然的。正像有律師提出的質疑:我國的價格主管部門是國家發改委和各地物價局,廣電總局的行政職權沒有包括電影票的價格監管。
問題還不止于可能的行政越權,而是電影局“規范”電影票價的手段———試圖通過在行業內部協商,達到“減少激烈競爭”,強調“各電影單位要樹立大局意識要切實加強行業自律,自覺抵制破壞電影市場正常秩序的行為”。這種“行業自律”與《價格法》所禁止的經營者“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區別又在哪里呢?
此外《反壟斷法》規定:禁止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達成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壟斷協議。而在電影局的《意見》中明確規定:由放映協會、制片人協會規定電影票的“指導定價”,限折令就是基于“指導定價”的。那么中國的電影票還是不是市場定價?由兩協會做出的“指導定價”算不算壟斷協議定價?上述疑問,還請發改委反壟斷局問個明白。
在中國電影票價居高不下的當下,扶植中國電影產業,不該從限折令開始;電影產業內部的利益糾紛,不該由消費者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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