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蘇州商販反映,蘇州留園街道城管要求商販統一購買便民小推車,價格在3300多元,如果不購買城管指定的小推車就不能做生意。對此城管回應稱,此舉為規范管理、統一管理。目前相關部門已就此事介入調查。(3月5日《北京晨報》)
此前,在人們的印象中,城管更多的是“打手”形象。然而,今天這個新聞一曝光,我們不得不佩服城管的經商頭腦了。據記者的調查,原本市場價格只要1000元左右的小推車,打上“城管指定”的烙印后搖身一變狂賣3300元,利潤率達到200%以上,個中暴利讓人恨不得也去當一把“城管”。
更讓人感到詭異的是,城管對此的回應居然是“為規范管理、統一管理”。這是多么低級的一個借口!難道商販齊刷刷推著“城管指定”的小推車就“規范”和“統一”了嗎?恕我愚鈍,就算大家都買了城管指定的“天價小推車”,我們最多也只看到了小推車的型號外表的“統一”,“規范”一詞談何而來?
真正的“規范”應該是城管執法行為的規范——文明執法而不是暴力執法,公正廉潔執法而不參與任何有利益分羹嫌疑的行為。真正的“統一”應該是商販經商秩序和城管執法的和諧、良性的統一。也就是說,在這一起案例中,城管不會因為商販未購買自己“指定”的小推車而對其“懷恨在心”、“特殊照顧”;商販也不會因為不買城管“面子”而“提心吊膽”,更不會絕望地聲稱“生意不能做了”。
值得注意的一個細節是,便民小推車在具體行動上是由城管指定,但是沒有公開招標,沒有協商收費標準。那么,如此“二無”行為的背后究竟隱藏了哪些不可告人的黑幕?到底又是誰鼓噪了城管推出“天價小推車”決定?難道不值得深挖下去,不需要有人為此擔責嗎?
有作家曾經說過,一座城市就是一個大舞臺,每個人都是舞臺上辛勤奔波的戲子。那些穿梭于城市大街小巷的商販,他們是城市中艱難的生存者。為了生計,他們長年累月早起晚睡,靠一分一毛的累積來養家糊口。怎么經得起3300元一輛的“天價小推車”?更何況,據商販們坦言,這種小推車使用起來“一個人根本推不動,十分不方便”。
說到底,蘇州留園街道城管的這個決定是典型的“屁股決定腦袋”的“餿點子”,是不顧商販實際情況只顧自身腰包的壞主意。依我看,要想做到“統一管理、規范管理”并非難事,城管和商販們來一次面對面的談判和磋商,就各方面存在的問題協商溝通,就一定能收獲不錯的執法效果。像這種“天價小推車”的主意,說輕了叫折騰,說得重點叫搶劫,應該立即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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