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源市紫金縣警方通報,該縣公安部門成功抓獲一名涉嫌在網上散布“丙肝”謠言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宏。李某宏因涉嫌散布謠言罪,被當地警方處以治安拘留5天的處罰。(3月4日《廣州日報》)
該條警方通報的新聞報道,有幾處嚴重的法律錯誤,是需要警方澄清的。從李某宏被治安拘留5日的處罰來看,李的行為充其量只被認定為行政違法,怎能稱其為“犯罪嫌疑人”呢?刑法并沒有“散布謠言罪”,何來以涉嫌“散布謠言罪”給予處罰?
當然,該案的關鍵在于,李某宏的行為是否構成“散布謠言”。所謂“謠言”,《現代漢語詞典》的解釋為:“沒有事實根據的消息?!币J定李某宏的發帖是否為散布謠言,關鍵看帖子所述紫金出現“丙肝”傳播的消息,是否有事實依據。
針對紫金丙肝病例,此前官方已有通報。顯然,李某宏發布的“丙肝”傳播消息,基本事實是存在的。
而且根據《第一財經日報》的報道,當地居民黃華回憶起與出事診所醫生黃蔭珍的一段對話:“有人說丙肝是你這兒傳染的?現在都懷疑你,怎么辦?”黃蔭珍回答說:“有什么辦法,就請衛生局的來吃飯就行了?!?/p>
盡管,公眾沒看到李某宏網帖的具體內容,但是,就已經公開的事實來看,李某宏的網帖似乎并非空穴來風,當地警方如何認定其散布謠言,仍然需要對公眾做出進一步的解釋。
退一步來說,政府也應當寬容網民的差錯。畢竟,民眾不是偵查員,也不是衛生官員,他們對公共衛生事件發言,不可能準確到每個細節,只要沒有惡意去編造,就不該受到違法責任的追究。作為地方政府,對公民通過各種形式發表意見和建議,即使言論有些過激,內容存在瑕疵,也應當包容,而不是動輒進行打壓。
《傳染病防治法》將“丙肝”列入乙類傳染病范疇。法律要求有關部門“及時”公布疫情??墒?,公眾不理解的是,當地部門為何疫情公布如此遲緩,而抓“造謠”的網民卻如此積極?紫金縣丙肝疫情還有多少未被披露的真相?面對拘留網民爭議,當地政府應該公布更多具體細節,回應輿論的質疑。
□劉昌松(律師)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