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上午,貴州省高院對社會關注的“楊明故意殺人案”再審宣判,服刑近20年的楊明被宣告無罪釋放。
貴州省高院再審認為,原判認定楊明故意殺人案事實及理由均不能成立。原判認定被害人被害時間、地點及認定系楊明殺害的基本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應當依法予以糾正。
據貴州省高院介紹,1995年,貴州省黔東南州天柱縣發生一名女性被害案件,天柱縣人楊明被認定為犯罪嫌疑人。1996年,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認定楊明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貴州高院于1998年3月作出二審裁定,維持原審判決。
楊明在服刑期間一直不認罪,并不斷進行申訴。今年4月21日,該案經貴州高院院長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由貴州高院另行組成合議庭再審。6月11日,楊明案再審開庭。貴州省高院發布消息稱,因該案涉及當事人隱私,依法不公開審理。(記者 閆起磊)
1995年8月份,安徽霍邱縣淮河邊上打撈上一具死尸,57歲的村民陳家楊被認定為殺人嫌疑人。陳家楊被羈押兩個月后,被認定為“死者”的朱大國回到家中,陳家楊被連夜釋放。
錢仁風牽手哥哥(左)和律師走出法院重獲自由。云南省高院再審判決中稱,本案的現有證據不能形成一個完整的證據鏈……
2015年5月4日,云南省檢察院認為,該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因為冤案,被關押了21天。經歷了一年前的那場牢獄之災后,25歲的蔣小兵(化名)陷入了人生低谷,原本活潑開朗的小伙再也快樂不起來。針對此案,今年6月23日廣東省公安廳認定東莞市公安局南城分局“未依法進行審查”,“違法行使偵查職權,違反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賠償請求人采取拘留措施”,應當對賠償請求人賠禮道歉、恢復名譽。目前,5689.56元的國家賠償已經到位。
因冤案,男子陷入了人生低谷,其母希望警方道歉讓兒子重拾信心。
因為冤案,被關押了21天。經歷了一年前的那場牢獄之災后,25歲的蔣小兵(化名)陷入了人生低谷,原本活潑開朗的小伙再也快樂不起來。針對此案,今年6月23日廣東省公安廳認定東莞市公安局南城分局“未依法進行審查”,“違法行使偵查職權,違反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賠償請求人采取拘留措施”,應當對賠償請求人賠禮道歉、恢復名譽。目前,5689.56元的國家賠償已經到位。
對話人物:尚愛云,內蒙古“18歲青年遭冤殺案”主角呼格吉勒圖的母親,今年62歲,呼和浩特市第一毛紡廠退休工人 對話背景:1996年4月9日,呼和浩特卷煙廠年僅18歲的職工呼格吉勒圖夜班休息時,聽到女廁內有女子呼救,便拉著工友閆峰趕往女廁。
轟動全國的內蒙“呼格吉勒圖冤殺案”即將啟動重審程序,被以“故意殺人罪”槍決13年后,當年的殺人犯伙呼格吉勒圖面臨無罪判決的可能。1996年4月,內蒙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毛紡廠年僅18歲的職工呼格吉勒圖和工友閆峰夜班休息時,聽到女廁內有女子呼救,便急忙趕往女廁內施救。
如果不從體制上實現“偵押分離”,就很難根絕擅用私刑的僥幸與投機。就此而言,希望張光祥的不幸,能夠為立法提供更理智的鏡鑒。
1987年,年僅18歲的鄭永林在“車輪戰”式審訊下承認殺害了一位12歲的女孩。此案原判雖然被遼寧省高院撤銷,但錦州市政法委將此案下放到基層法院審理,最終將此案“消化”在當地中級法院。鄭永林獲刑15年,于2001年刑滿獲釋。從辯護到申訴,“老政法”厲夫為此案奔走了二十余年。
不讓蒙冤者說話、隔絕信息的做法值得警惕。1月11日,安徽亳州蒙城縣代克民、李保春、李超三人終于等來了無罪判決。當初趙作海冤案平反時,趙作海也是正大光明地接受媒體采訪,風風光光地回鄉,甚至河南省高院院長張立勇還親自登門慰問。
國家向冤案受害人作出賠償后,卻沒有對冤案責任人進行經濟追償。還應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賠償法》第31條進行修改,增加對由于重大過失、嚴重不負責任的辦案人員導致的國家賠償,國家向他們進行追償的規定。
10月7日,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研究院召開“刑事冤案的成因、發現及糾正研討會”,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陳衛東表示,冤案、錯案和假案是有區別的。
昨天,田偉冬、陳建陽、朱又平、田孝平和王建平拿到了他們期盼已久的搶劫殺人案的無罪判決書,雖然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長何鑑偉在庭審后向5人道歉,但是5人依舊表示,將繼續追究當年辦理搶劫殺人案的公檢法工作人員的責任。
7月2日上午,杭州市蕭山區18年前陳建陽等5人搶劫殺人案所涉“320”和“812”的罪行被當庭宣告無罪。浙江高院消息,6月25日上午9時,該院開庭再審“蕭山5青年劫殺出租車司機案”,律師將堅持作無罪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