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海口6月25日電 25日上午,海南省高院與海口中院聯合公開宣判一批重大毒品案,被告人張某祥、蔡炳權等人因販賣、運輸毒品,非法持有槍支罪,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執行死刑,公判大會后,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2011年,被告人張某祥經他人介紹結識蔡某權,得知其老家有毒品進貨渠道,遂向蔡某權提出購買毒品,蔡某權表示同意,此后二人多次進行毒品交易。
2012年8月上旬,張某祥打電話向蔡某權提出購買12千克甲基苯丙胺(冰毒),蔡某權向毒品上家賒購毒品后,開車送到廣東深圳交給張某祥;同年9月,張某祥再次聯系蔡某權,讓其幫忙將350克甲基苯丙胺販賣給一湖南老鄉,但因對方毒資不足而交易未成;同年10月上旬,張某祥在深圳通過他人介紹向一廣東惠東籍男子購買了12千克氯胺酮(“K粉”)及87克含MDMA成分的“搖頭丸”。
10月17日,公安機關抓獲張某祥,在其指認下,公安機關于多處共查獲甲基苯丙胺10939.96克、氯胺酮11625.74克及“搖頭丸”24.2374克。另查明,張某祥多次向同案人梁某、梁某斌、戴某(均已判刑)、“阿坤”(在逃)等人販賣甲基苯丙胺共計約1千克。
法院最終審理認定,被告人張某祥共販賣、運輸甲基苯丙胺、氯胺酮、“搖頭丸”合計24089.9374克;被告人蔡某權販賣甲基苯丙胺12289.96克。
法院認為,被告人張某祥、蔡某權等人因違反毒品管理法規,販賣、運輸甲基苯丙胺、氯胺酮、“搖頭丸”等毒品,并非法持有槍支,其行為已構成販賣毒品罪、非法持有槍支罪,況販賣毒品數量巨大,純度高,社會危害極大,應依法嚴懲。經海口中院一審及省高院終審、最高人民法院復核,法院最終宣判,張某祥、蔡某權等人被依法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25日上午,海口中院根據以上事實,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在海口市將上述一批重大毒犯押赴刑場,執行槍決。(蘇煥振 敖日丹)
河南三門峽市中級人民法院今日開庭審理被告人郭坤搶劫、非法持有槍支一搶劫、非法持有槍支一案。被告人郭坤犯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1.01億元,是縣委書記邊飛的涉案數額,這比原鐵道部長劉志軍的涉案的6460萬還要多出3000余萬元。石家莊檢察院曾通報,2008年至2011年,邊飛在擔任永年縣委書記期間,濫用職權,非法返還某公司776.1萬元土地出讓金,給國家財產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兩級法院均判其死刑,還須賠償損失58萬。
被追討135.5萬元動殺機,為防暴露自己也吃下少量放了“斷腸草”的貓肉 轟動一時陽春官員毒殺億萬富翁案,隨著兇手昨天被執行死刑而告一段落。2012年12月11日,陽江中院一審判決黃光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罰金10萬元。
案發后,被告人何深國被聞訊趕到的當地警方當場抓獲。
法院認定,被告人馬少斌販賣、運輸冰毒8030余克、麻古20余克;被告人肖運偉販賣冰毒4500克、麻古9余克,運輸冰毒204余克;被告人李斌販賣、運輸冰毒3489余克、麻古27余克;被告人瞿鋒販賣冰毒3864余克;被告人韓婷婷、馬志遠、馬林、李龍、李昱、張晶晶、王琪參與販賣或運輸冰毒。
震動深圳的“福永冰柜藏尸案”犯罪嫌疑人楊飛,其故意殺害妻子、兒子,強奸并故意殺害女兒一案在深圳市中院審理。12月18日,深圳市中院一審公開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楊飛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強奸罪,判處楊飛有期徒刑六年,數罪并罰,決定對楊飛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14信陽光山校園殺人案”經信陽中法院一審后,認定被告人閔擁軍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去年12月14日,因受“世界末日輪”影響,閔擁軍曾持菜刀沖入小學砍殺,共砍殺24人,8人重傷、11人輕傷。
以犯窩藏罪,判處幫助韓磊逃離現場的李明有期徒刑兩年,與其前罪尚未執行完畢的刑罰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七年。9月25日上午10點,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繼續開庭,對被告人韓磊故意殺人、李明窩藏一案做出一審判決,認定檢察院起訴的罪名成立。
“各級人民法院始終依法嚴懲嚴重毒品犯罪分子,該判處重刑的堅決依法判處重刑,符合判處死刑條件的,堅決依法判處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對報請核準死刑的毒品犯罪案件,凡符合判處死刑條件的,堅決依法核準。
男子劉春雨在電子游戲廳輸了6萬多元后,以送貨名義搶劫女客戶朱某,并持刀將對方殺死。在遭到朱某反抗后,劉春雨持刀刺入朱某的頸部、胸腹部等處,并掠走朱某錢包一個。
張某生上前與小珊搭訕,假稱女兒的作業本需要帶到學校交給老師,要小珊幫忙,善良的小珊一口答應,跟隨張某生來到其暫住的出租屋。佛山中院認為,被告人張某生殺害被害人小珊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且侵害的對象是未成年人,在量刑時從嚴考慮。
早在2015年12月23日,案件在廣州中院開庭時,何天帶就已承認所有指控,并拒絕向家屬道歉:“反正我殺人償命”。高尚曾向新京報記者描述會見何天帶時的感受:“在她的視野范圍內,周圍都是敵人。
法院審理查明,譚永志等37名被告人自2008年2月至2013年4月期間,先后從越南、云南省文山州向河南省、河北省、山東省等地販賣婦女、兒童及收買被拐賣的兒童共計26起30人。
因沒有買到需要的管件,患有抑郁癥的白某突然產生自殺念頭。在案件宣判前經法院調解,白某的家人向兩位死者各賠償20萬元,賠償傷者6萬元,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屬撤回了附帶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