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快訊 4月24日下午15時許,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規定禁止將劇毒、高毒農藥用于蔬菜、瓜果、茶葉和中草藥材等國家規定的農作物。
此前,提交大會審議的三審稿中針對農藥的提法是“國家鼓勵和支持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推動劇毒高毒農藥替代產品的研發和應用,加快淘汰劇毒高毒農藥”,同時“劇毒高毒農藥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葉和中草藥材”。
對三審稿,有些常委會組成人員、代表提出,農藥使用對食品安全關系重大,應當實行嚴格的管理制度,強化對劇毒、高毒、高殘留農藥的監管,逐步擴大禁止使用劇毒、高毒農藥的農作物范圍。
因此,上述規定又更嚴格了一些,改為“國家對農藥的使用實行嚴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劇毒、高毒、高殘留農藥,推動替代產品的研發和應用,鼓勵使用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同時“禁止將劇毒、高毒農藥用于蔬菜、瓜果、茶葉和中草藥材等國家規定的農作物”。(記者張媛)
《報告》顯示,六成多消費者對新的《食品安全法》知之甚少;很多消費者對新《食品安全法》能否落到實處持懷疑態度;92.89%的消費者通常會在超市等大型購物場所購買食品,占比最高。
王女士說,她了解到食品添加劑“焦糖色”的使用范圍不包括醬鹵肉制品。
據葉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人介紹,在10月9日的監督檢查中,監管人員抽樣發現位于新文化路的這家大型超市銷售的調味面制品……
新修訂的堪稱史上最嚴厲的《食品安全法》10月1日起正式實施。新法中除了強調監管者的責任外,還加重了生產者、經營者的責任,同時加大了賠償的力度,這對于保護消費者權益具有重大意義。新法都有哪些新規對咱們老百姓有好處呢?今天就跟小編一起了解新法吧!
10月1日,“史上最嚴”的新食品安全法將正式施行,新法中要求網絡食品生產經營者必須持照經營(農產品除外),同時平臺負有審核經營者證照的責任。
日前,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頒布實施近5年的食品安全法首次被修改完善。新修訂的法律共10章154條,與現行法律的10章104條相比,修改內容較多。
新修改的食品安全法對于禁止使用劇毒農藥的范圍在三審稿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規定禁止將劇毒、高毒農藥用于蔬菜、瓜果、茶葉和中草藥材等國家規定的農作物。
草案新增加和調整了多項規定,其中包括:劇毒、高毒農藥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葉和中草藥材。
4月20日在北京舉行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上,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叢斌向大會作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時說,為了建立最嚴格的覆蓋全過程的食品安全監管制度。
昨日,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提交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進行三審。三審稿中指出,國家鼓勵和支持使用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推動劇毒、高毒農藥替代產品的研發和應用,加快淘汰劇毒、高毒農藥。
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擬規定生產經營轉基因食品應進行標示。
昨日,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提交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進行三審。三審稿中指出,國家鼓勵和支持使用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推動劇毒、高毒農藥替代產品的研發和應用,加快淘汰劇毒、高毒農藥。
“我們做了認真的調查,《食品安全法》實施以來全國30余省份由省級人大立法的不超過8家,加上搞規章的省份不超過15個。“修改《食品安全法》,核心要從整體來思考我們的食品安全治理體系是不是有重大的缺失,其基本理念和制度構架、制度是不是有大的問題。
當前,我國進入全面改革深水區,社會轉型的關鍵期,解決諸多的社會矛盾和問題須法治思維。業內人士表示,修訂后的食品安全法結合國外先進的食品安全法例,全面采納了國際通行的食品安全監管的風險分析機制。
當前,我國進入全面改革深水區,社會轉型的關鍵期,解決諸多的社會矛盾和問題須法治思維。業內人士表示,修訂后的食品安全法結合國外先進的食品安全法例,全面采納了國際通行的食品安全監管的風險分析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