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2月6日電 國家衛生計生委副主任馬曉偉6日在北京指出,截至2014年11月底,新農合大病保險工作已覆蓋全國219個地市、1563個縣(市、區),大病保險基金總額達97億元(人民幣,下同),全年共有115萬人次受益。
當日,國務院政策吹風會在北京召開,馬曉偉介紹了2014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進展情況。
馬曉偉說,新農合制度是世界上覆蓋人口最多的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為占中國人口總數近2/3的農民提供了基本的醫療保障。多年來新農合籌資水平和保障水平在不斷提高。2014年,新農合參合率繼續維持穩定在95%以上,各級財政對新農合人均補助達到320元。參合農民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達到75%,門診報銷比例提高到50%左右。
馬曉偉指出,在基本醫保的基礎上又開始推進了大病保險,對參加新農合農民22種大病進行保險,在報銷基本醫療比例的基礎上,進一步進行保障。這項工作在全國迅速推開,總共有97億元報銷數額,實際報銷比在新農合基本補償的基礎上提高了12個百分點。
談及新農合的信息化建設,馬曉偉說,全國絕大部分地區已實現參合農民省內異地就醫即時結報。國家新農合信息平臺已經與9個省的醫療機構建立了互聯互通,跨省醫藥費用的核查功能在部分地區初步實現。
馬曉偉強調,2015年將全面推開大病保險工作,提高患者的保障水平。逐步將重大疾病保障工作以按病種付費的支付方式改革形式加以鞏固完善,實現與新農合普惠制報銷政策和大病保險的融合。 (記者 董子暢)
為解決困難群眾因貧看不起病、因病加劇貧困的問題,焦作市決定探索在全省可復制的經驗和做法,為進一步推進商業保險參與全體人群的健康保障探路。
“救護車一響,一年豬白養;住上一次院,三年活白干;十年努力奔小康,一場大病全泡湯。焦作市因此推出了困難群眾大病補充保險,并與精準扶貧有機結合,探索出一條解決困難群眾因病致貧的新路子。
國務院新聞辦24日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國務院醫改辦專職副主任、國家衛生計生委體改司司長梁萬年介紹了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相關政策。
我國將推動新農合重大疾病保障向大病保險平穩過渡。
國務院新聞辦24日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國務院醫改辦專職副主任、國家衛生計生委體改司司長梁萬年介紹了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相關政策。
2015年底前使大病保險覆蓋所有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參保人,對參保大病患者需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給予保障,今年支付比例達50%以上,今后還要逐步提高。
根據此前公開招標,中國人壽上海分公司、平安養老險上海分公司、人保財險上海分公司、太保人壽上海分公司聯合承接城鎮居民大病保險業務;平安養老險上海分公司、中國人壽上海分公司承接新農合大病保險業務。
2013年,我省制定《關于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選擇洛陽、安陽開展城鎮居民大病保險試點,選擇鄭州、新鄉開展新農合大病保險試點。省外住院的參合患者,經新農合補償后其自付醫療費用的60%視作合規自付醫療費用納入大病保險補償范圍。
”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即大病醫保)是在基本醫療保障的基礎上,對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的一項制度性安排。根據相關規定,城鄉參保參合居民以人均30元標準統籌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資金,大病醫保資金從城鄉居民醫保基金中按統籌標準劃轉。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即大病醫保)是在基本醫療保障的基礎上,對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的一項制度性安排。根據相關規定,城鄉參保參合居民以人均30元標準統籌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資金,大病醫保資金從城鄉居民醫保基金中按統籌標準劃轉。
資金籌措壓力和醫療費用增長控制問題仍是重要障礙。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即大病醫保)是在基本醫療保障的基礎上,對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的一項制度性安排。根據相關規定,城鄉參保參合居民以人均30元標準統籌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資金,大病醫保資金從城鄉居民醫保基金中按統籌標準劃轉。
河南省城鎮居民大病保險政策已經省政府同意,全省18個地市從2015年1月1日開始同時實施。參保居民在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累計發生的合規自付醫療費用超過大病保險起付線的,在定點醫療機構實行即時結算。
鄭州啟動新農合大病保險試點以來,不少農民直接受益,減輕了負擔。基于新農合統籌基金與新農合大病保險基金之間的密切聯系,鄭州市人民政府明確規定,新農合大病保險由商業保險機構承擔,與該市新農合經辦機制改革協同一致。
鄭州啟動新農合大病保險試點以來,不少農民直接受益,減輕了負擔。基于新農合統籌基金與新農合大病保險基金之間的密切聯系,鄭州市人民政府明確規定,新農合大病保險由商業保險機構承擔,與該市新農合經辦機制改革協同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