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特色反腐敗之路,是我們黨領導反腐敗斗爭成就和經驗的集中體現,是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重拳反腐的路徑選擇。反對腐敗、建設廉潔政治,是我們黨一貫堅持的鮮明政治立場,是人民關注的重大政治問題。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對任何腐敗行為和腐敗分子,必須依紀依法予以堅決懲處,決不手軟?!痹谑藢弥醒爰o委五次全會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堅定不移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堅持中國特色反腐敗道路,必須始終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善于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以“零容忍”態度徹底反腐敗,不斷以反腐敗的實際成效推進廉潔政治建設,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一、始終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用道道禁令嚴反“四風”,以“零容忍”態度嚴懲腐敗,以強化制度約束嚴管干部,形成了抑制腐敗、懲治腐敗的社會氛圍和高壓態勢。要繼續保持這種高壓態勢不放松,堅決遏制住腐敗蔓延勢頭,不斷加大治本力度,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常態化。
堅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懲。凡發現腐敗案件,都必須依紀依法嚴肅查處。查辦腐敗案件,嚴懲腐敗分子,歷來是我們黨治理腐敗的基本途徑。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不斷加大反腐敗斗爭力度,但腐敗頻發、多發的勢頭仍未有效遏制。究其原因,與反腐力度不夠直接相關,難以遏制腐敗勢頭,標本兼治狀況下,治標力度不夠,治本難以到位。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強調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貪必肅,明確提出以治標為主,為治本贏得時間。反腐治標的力度之大、范圍之廣、進展之速、效果之巨,營造著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贏得了全黨全社會的擁護。每個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都應心存敬畏,不應心存僥幸,誰要以身試法,必將身敗名裂。
堅持懲防并舉、以懲促防。懲治與預防是反腐敗斗爭的兩個基本要素,兩者相輔相成。從總體上看,反腐敗斗爭是以懲治為基本特征的執紀執法活動,其內在邏輯是以懲促防,以防固懲。反腐治標與反腐治本是懲與防的關系,只有充分發揮查辦案件的治標功能,制度建設等治本措施才能落到實處。以懲促防,就是通過執紀執法建議,幫助發案單位分析犯罪成因,總結監管漏洞,建立健全相關制度,完善廉政措施,通過對腐敗分子的懲治及腐敗個案的剖析,強化黨紀國法的警示教化功能,使有犯罪動機的人及早剎車,懸崖勒馬,使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心靈受到洗禮,從而實現“辦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目的。
堅持自律與他律結合。“伸手必被捉”,是黨員干部自律防腐的警言,蘊含豐富的人生哲理。但是,當道德防線被私利的欲望沖破之后,“伸手必被捉”,就必須靠人民群眾的有效監督、職能部門的有力查處才能實現。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高度重視人民監督,廣大人民群眾通過各種方式和渠道將腐敗問題和有關情況提供給職能部門,極大提高了腐敗的發現機率。群眾監督和及時查處所產生的沖擊效應,釋放出“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的正能量,營造著“伸手必被捉”的反腐氛圍。提高腐敗發現機率的人民監督和職能部門的有效查處,必須持之以恒、常態發力。
二、堅持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腐敗
法治是一種理性的辦事原則、理性的社會秩序、理性的法律精神和民主的法制模式。實踐證明,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腐敗,應具有以下特征:
以程序正義為基礎。只有通過正義程序的演繹,才能有效實現實體公正。要強化依法履職的責任感,并通過改進執紀執法辦案評價標準,完善執紀執法人員行為規范,強化違反規范執紀執法行為的懲戒等措施,堅決杜絕亂作為,有效防止不作為,切實規范執紀執法行為,確保查辦腐敗案件工作在法治軌道上運行。要完善查辦腐敗違紀違法案件的程序措施和工作機制,轉變調查、偵查、審判理念,堅持辦案工作重心前移,強化案件初查工作;完善初查措施,規范初查程序,遵循調查、偵查工作規律,準確把握立案條件;完善調查、偵查手段,提高調查、偵查工作科技含量;完善偵查指揮體制,規范偵查指揮機構設置,實現線索統一管理、偵查統一指揮、資源統一調配。檢察機關與紀檢監察機關配合協助,明晰各自的法定職責,構建紀檢監察與職務犯罪偵查各司其職、相互配合、相互制約的依法反腐運行機制。
以實體公正為核心。實體公正強調紀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論什么人,不論其職務多高,只要觸犯了紀律法律,都要受到紀律法律追究和懲處。要堅持查辦貪污賄賂與查辦瀆職犯罪并重,查辦發生在領導機關、領導干部中的要案與發生在群眾身邊損害群眾切身利益的案件并重,查辦受賄案件與行賄案件并重,查辦貪賄數額大的案件與貪賄數額雖然較小但情節惡劣、后果嚴重的案件并重;辦案活動以紀律法律為準繩,重事實,重證據,重調查研究,客觀公正地查辦案件,尊重和保障嫌疑人的合法權利;嚴格區分犯罪嫌疑人與證人和普通群眾的界限,不能把證人和普通群眾當作犯罪嫌疑人來對待;認真研究和正確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嚴格區分工作失誤與瀆職犯罪,經濟糾紛與經濟詐騙,正常合法收入與貪污、受賄,資金合理流動與徇私舞弊造成國有資產流失,企業依法融資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罪與非罪的界限。對進入司法程序的腐敗案件,依法保障律師的會見權和知情權,在與律師的良性互動中提高案件偵查質量,增強辦案的客觀性和準確性,確保案件經得起歷史檢驗。
以執法效能為關鍵。我國反腐敗查辦案件包括黨內執紀、行政執紀、檢察執法、審判司法等職能活動。其中,黨內執紀和行政執紀,是黨和政府對腐敗的非刑罰懲治;檢察與審判的執法司法,是依照國家刑事法律對腐敗的刑罰懲治。提高反腐敗執法效能,就是要提高反腐敗非刑罰懲治和刑罰懲治的能力和水平。增強執法效能,必須打造忠誠、干凈、擔當的專業化執紀執法隊伍,健全完善反腐敗執紀執法體制機制,提高發現和證實腐敗行為機率,提高懲治和防控腐敗違紀違法效率。為此,要增強初核初查能力,為立案調查、立案偵查工作啟動打下堅實基礎;增強詢問、訊問能力,注重法理情并用,注重教育感化;增強運用信息化平臺全面取證能力,推進偵查信息、執法信息共享和公共信息快速查詢機制建設;增強反腐敗國際合作能力,在境外取證、追逃、追贓、遣返、引渡以及預防等方面開展務實合作。
以強化監督為保障。要切實加強自身監督制約機制建設,著力解決執法辦案不文明、不規范問題,嚴肅查處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切實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凈,確保執紀執法權依法規范行使,違紀必懲,違法必究,權益得到保護,正義得到伸張。要尊重人民群眾在反腐敗中的主體地位,健全民意收集、研究與轉化機制,探索建立群眾投訴及時受理與查究反饋機制;高度重視人民群眾的控告、申訴、舉報,及時發現和解決執紀執法活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最大限度滿足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與監督權,增強執法透明度,借助互聯網搭建溝通、互動和監督平臺,實現辦案人員網上交流、網上對話,廣泛接受社會各界對辦案工作的監督,讓群眾從辦案中沐浴到法律公正的陽光。
三、以“零容忍”態度徹底反腐敗
徹底反腐敗,必須立足于查辦案件,著眼于制度建設。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懲戒機制、不能腐的防范機制、不想腐的保障機制,是反腐敗新常態的基本走向。
完善反腐敗國家立法,強化“不敢腐”的威懾力。完善反腐敗國家立法,要將現行黨委、政府、國家多元化懲治腐敗制度整合為一元化反腐敗國家立法,建立融實體法與程序法一體、非刑事處罰與刑事處罰結合、與世界反腐敗公約接軌的反腐敗基本法律,切實做到讓“制度的籠子”通上“高壓電”。增強懲治腐敗的必然性,堅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沒有特權,不管什么人,“出籠”必受懲,“老虎”、“蒼蠅”一起打,不搞“網開一面”和“下不為例”。增強懲治腐敗的及時性,對“出籠”行為露頭就打,快速處理,及時糾正。增強懲治腐敗的嚴厲性,綜合運用法律、組織、經濟等處罰措施,加大懲治力度,特別是對嚴重損害公眾利益的濫用權力行為,要予以重罰,以有力的懲治保證權力規范運行。
健全防腐制度體系,強化“不能腐”的防范力。一方面,優化權力結構,合理配置公共權力。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遵循精簡、統一、高效原則,對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適度分解與平衡,使三者之間既相互統一,又相互制約。在厘清權力事項的基礎上,合理分解配置一把手的權力、重點崗位的權力、上一層級的權力,從制度機制上防止權力過分集中和擴張甚至濫用。另一方面,制定科學嚴密的“制度籠子”。從實際出發制定制度,注重解決實際問題,使制度既在理論上站得住,又在實踐中行得通。當前要圍繞限定權力范圍、厘定權力界限、減少自由裁量、規范權力運行等建立健全制度,合理設計權力行使流程,杜絕權力尋租,使權力授予、行使、監督全過程和各環節都有制度規范,形成用制度管權、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機制,特別要圍繞問題易發多發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及時對現有制度查漏補缺,把行使權力的漏洞徹底堵死。
加強紀律作風建設,強化“不想腐”的自律力。堅持警示教育與法紀監督相結合。通過“抓大”、“嚴小”,出重拳、下猛藥,使“抓大”形成威懾,同時從小問題抓起,使“嚴小”成為習慣。堅持制度教育與制度建設相結合。每項制度規定都要明確具體,把“大力提倡”變為“硬性規定”,將“自由裁量”化為“具體標準”,不僅有要求,還要有罰則,壓縮彈性空間,增強剛性制約;注重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完善制度、制約權力,做到依法確權、依法限權、依法用權,用法律監督制約權力。注重預防腐敗的制度設計,從公務人員日常的細微行為出發,作出詳細、具體的規定,明確違反行為準則的嚴重后果,從“前端”杜絕腐敗發生的可能。堅持作風教育與行權公開相結合。深入推進黨務、政務、司法等公開,不斷擴大公開領域、內容和范圍,凡是經濟社會發展重大事項、群眾普遍關注事項、涉及群眾切身利益事項、易發生腐敗問題領域和環節的事項,都要做到及時公開,提高權力運行的透明度。建立健全公眾參與、專家咨詢、公示、聽證等重大事項決策制度,暢通監督渠道,廣泛聽取民意,保障群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讓權力在群眾監督下運行。發揮輿論監督、網絡監督作用,使權力運行“出籠”行為及時暴露在公眾監督的陽光之下。
(執筆:吳建雄 廖永安)
據新華社電外交部昨天舉行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中外媒體吹風會,外交部條法司司長徐宏在會上介紹,截至今年11月,中國已對外締結39項引渡條約、52項刑事司法協助條約,其中29項引渡條約和46項協助條約已生效。
中國加大對公約的推動力量,其他國家表示不會成為腐敗分子天堂。
據新華社電外交部昨天舉行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中外媒體吹風會,外交部條法司司長徐宏在會上介紹,截至今年11月,中國已對外締結39項引渡條約、52項刑事司法協助條約,其中29項引渡條約和46項協助條約已生效。
在西方媒體的報道中,發展中國家是腐敗的重災區,而發達國家則多被描繪為“清廉先生”。報告結論指出,與以往刻板的印象不同,跨國行賄并非多發于最不發達國家,而西方發達國家和地區才是重災區。
1月12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在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上發表重要講話。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上強調,有黨心民心作力量源泉,反腐敗斗爭必定勝利。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大力推進反腐敗斗爭,一大批腐敗分子包括許多腐敗高官應聲落馬,人民群眾拍手稱快、高度贊譽。一些人之所以認為反腐敗是權力斗爭,一個重要原因是落馬高官級別之高超乎他們的想象。
中央紀委堅持從黨章出發,要求黨組織切實擔負起管黨治黨責任,進一步加強“不敢腐”的震懾和“不能腐”的機制。要實現習近平總書記在中紀委全會上提出的“四個足夠自信”,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從目前正風反腐的大氣候來看,不敢腐的震懾作用充分發揮,不能腐、不想腐的效應初步顯現,反腐敗斗爭壓倒性態勢正在形成。
1月12日至14日,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在北京召開。有全黨上下齊心協力,有人民群眾鼎力支持,我們一定能夠取得反腐敗斗爭的壓倒性勝利,迎來海晏河清的那一天。
“全黨必須牢記,反對腐敗是黨心民心所向?!薄坝腥h上下齊心協力,有人民群眾鼎力支持,我們一定能夠打贏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這場攻堅戰、持久戰。事實上,十八大以來,我們黨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讓黨風政風為之一新,黨心民心為之一振。
當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正以改革開放以來前所未有的力度和廣度向前推進,特別是周永康、徐才厚的立案審查,全國人民深受鼓舞。公平正義是社會主義制度的首要價值,是我們黨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切實體現,是法治中國建設的目標追求,也是反腐敗斗爭的基本原則。
7月29日,省委反腐敗協調小組召開調整后的首次聯席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共河南省委反腐敗協調小組工作規則》。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省委反腐敗協調小組組長尹晉華主持會議并講話。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深入開展反腐敗斗爭,抓貪官、治污吏、糾四風、彰法紀,反腐敗斗爭壓倒性態勢正在形成。面對反腐敗斗爭深入開展的新形勢,黨員干部關鍵是要加強黨性修養、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強化擔當意識,這樣必然會有更大作為。
處其位而不履其事的官員不作為現象,正在變成一個熱點話題。有一種流行的觀點認為,當前的反腐敗斗爭以某種方式導致了官員不作為。
懲治腐敗這一手必須緊抓不放、利劍高懸,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要加大國際追逃追贓力度。這樣“鋒利劍”就會痛擊“三腐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