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首爾10月7日電 韓國“世越號”事故發生已有5個多月,韓國大檢察廳終于于6日公布對“世越號”沉船事故的調查結果,結果顯示,沉船事故的直接原因為船務公司過度擴大船舶載重能力及超載,舵手操作不熟練等。
沉船事故發生后,韓國檢方主要對5個方面展開調查,分別為“世越號”沉沒原因及違反乘客救援義務的責任、船舶安全管理和監督不力的責任、事故發生后在救援過程中的違法行為、清海鎮船務公司實際所有人的責任、海運行業結構上的問題等。
韓聯社報道稱,據韓國檢方調查,“世越號”所屬船務公司過度擴大載重能力和超載導致船舶穩性嚴重惡化,加之舵手操作不熟練,致使船體往左傾斜,船舶失穩最終沉沒。檢方介紹,檢警聯合調查本部專家咨詢團給出了相同意見,且船舶海洋設備研究所和首爾大學船舶海洋性能優化研究事業團通過模擬分析得出了相同結論。部分人士指出船舶可能與暗礁或潛艇相撞的假說均毫無根據。
同時,韓國檢方還認為,沉船事故后海警應對不力導致遇難者增多。珍島交通管制中心(VTS)的工作人員未按照規定工作或制作虛假信號交換記錄,并在檢方開始進行調查后刪除電子監控文件。事故發生后,海警方面立刻出動海警123號巡邏艇向事發現場派出警力,而海警抵達現場后未采取讓乘客立刻逃離船舶的措施。但在檢方開始調查后,海警制作虛假文件,隱瞞自身工作不到位的事實。
另外,韓國檢方還對清海鎮船務公司的實際所有人展開調查,實際船主俞炳彥已認識到“世越號”的結構性問題,但仍默許并指示船舶超載。在調查過程中,檢方還發現俞某一家人非法取得了子公司等約1836億韓元(約合人民幣10.6億元)的資金。檢方與此同時還對船舶進口、安全檢查、取得運航相關執照等海運行業的結構性問題進行了調查,并掌握了非營利法人“韓國海運組合”、“韓國船級社”等有關機構進行的非法行為。
到目前為止,共有399人被立案,其中有154人被逮捕。沉船船長李某和船員、清海鎮船務公司及實際船主一家、安檢機構有關人員等113人被立案,其中61人被逮捕。海警有關負責人17人被立案,5人被逮捕;海運行業機構負責人269人被立案,88人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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