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警方機場移交在逃境外經濟嫌犯 記者 湯銘明 通訊員 粵公宣 攝
今天上午,廣東省公安廳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廣東省公安機關緝捕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獵狐2014”專項行動情況。
廣東省公安廳經偵局局長黃守應在發布會上通報稱,今年7月以來,廣東省公安廳組織全省公安機關開展為期6個月的緝捕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獵狐2014”專項行動。截至9月16日,廣東省公安機關已抓獲外逃經濟犯罪嫌疑人9名,協助外省警方抓獲境外逃犯3名。
黃守應現場回應稱,目前已抓獲的9名外逃經濟犯罪嫌疑人中,尚無涉及有關公職人員的情況。其中,有些外逃者甚至在境外藏匿20年之久,不少外逃案犯涉案數額巨大。“9名已抓獲的嫌犯中,涉及深圳的一宗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涉案金額最大,高達數億元。”黃守應說。
據了解,此次行動中,廣東公安機關專門對境外經濟犯罪逃犯進行梳理建檔,逐人逐案分析,對每個緝捕對象,建立一套逃犯檔案、確定一個抓捕方案、成立一個抓捕專班,以此查清逃犯情況,確定追捕方案。
“目前,針對境外在逃的多數涉經濟犯罪嫌疑人都發布了紅色通緝令。我們已經與40多個國家簽署了國際引渡條例,對追捕境外逃犯有一定幫助。”黃守應說。
據介紹,有些境外逃犯為“漂白”身份,甚至不惜整容。8月中旬,廣州市公安局成功將一名在國內犯罪后潛逃境外、變更身份后又潛回境內的外籍經濟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該犯為“獵狐2014”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全國公安機關緝獲的首名非中國裔外籍外逃疑犯。
黃守應說,下一步,省公安廳將向社會公開懸賞一批重點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對提供準確線索并協助抓獲該逃犯的,公安機關將給予經濟獎勵。同時,針對犯罪嫌疑人攜款外逃的情況,公安機關也將向犯罪嫌疑人藏匿國提出國際司法協助證據,提出追贓請求,通過追繳贓款擠壓其生存空間。(記者 張璐瑤 通訊員 黃康靈 劉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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