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9月10日電 2013年1月,最高人民檢察院決定在全國開展為期兩年的查辦和預防發生在群眾身邊、損害群眾利益職務犯罪專項工作。從專項工作開始至2014年6月,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11609件16198人,其中偵查終結7090件9903人,起訴6659人,法院作出有罪判決4917人。
最高人民檢察院瀆職侵權檢察廳有關負責人介紹,立查的案件造成2752人死亡,386人重傷,直接經濟損失177.75億元。通過查辦案件,檢察機關為國家和集體挽回經濟損失8.76億元。
據分析,在涉案人員中,行政執法部門工作人員所占比重較大。立查的犯罪嫌疑人中,行政執法部門工作人員10872人,占立案總人數的67.1%;司法機關工作人員1839人,占11.4%;政府領導機關工作人員1043人,占6.4%。
從涉及領域看,涉及民生民利的瀆職犯罪比較突出。在專項工作15個重點領域中,涉及三農領域瀆職侵權犯罪案件3029人,占立案總人數的18.7%;執法司法領域2732人,占16.9%;生態環境領域1859人,占11.5%。
立查的案件中,縣處級以上干部瀆職侵權犯罪要案414人,其中,地廳級21人,占立查總人數的2.7%,省部級2人。比較典型的大要案有:湖南省政協原副主席童名謙玩忽職守案,湖北省政協原副主席陳柏槐濫用職權、受賄案等。
在專項工作中,各級檢察機關密切聯系地方實際選擇專項工作的切入點和落腳點,把查辦案件的重點緊緊鎖定在關系國計民生的重大、熱點問題之上。
例如,河北省突出查辦國家專項資金被侵占、騙取、套取背后的瀆職犯罪;山西省加大查辦安全生產領域瀆職犯罪力度;吉林省各級檢察機關開展了普九化債、農業保險、安居工程、城鎮低保、假福利企業等20多個各具特色的小專項工作;甘肅省突出查辦教育系統國家助學金領域瀆職犯罪等等。(記者 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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