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天津8月19日電 記者從天津市公安機關獲悉,為鼓勵市民積極提供暴恐犯罪活動線索,加大對暴恐犯罪活動的打擊、防范力度,天津公安機關將于20日出臺《關于對舉報暴力恐怖犯罪線索實施獎勵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對市民舉報的暴力恐怖犯罪活動線索,經查證屬實的,公安機關最高給予50萬元人民幣的獎勵。
《通告》內容包括:凡市民發現組織、策劃、實施或煽動實施暴力恐怖活動的;為暴力恐怖活動提供資金、作案工具、場所等幫助和交通工具等便利條件的;非法制造、經營、運輸、郵寄、私藏槍支彈藥、爆炸物品和管制刀具等作案工具的;非法制造、經營、傳播、私藏暴力恐怖和宗教極端宣傳品(包括書刊、傳單、電子出版物、音視頻以及其他含有宣揚暴力恐怖、宗教極端內容的物品)的;涉嫌宗教極端犯罪活動的;涉及暴力恐怖犯罪的逃犯;有其他暴力恐怖活動跡象的以上7類情況的線索,市民可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
市民可通過撥打“110”報警電話、發送短信至“12110”短信平臺、寫信或到屬地派出所報案等方式進行舉報。公安機關對舉報人信息嚴格保密,保障舉報人人身安全。經公安機關查證屬實的舉報線索,將由公安機關根據舉報線索發揮的作用進行評定,最高給予50萬元人民幣的獎勵。舉報人自接到獎勵通知之日起30天內,可憑借有效證件到指定地點領取獎金。凡編造、傳播虛假暴力恐怖信息,借舉報之名實施誣告陷害他人或故意騙取舉報獎金的,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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